我任教的學校最近在分配下學期職務
在事先沒告知下 我被指派為科任
去問主任理由
他說他和校長都覺得我情緒不穩 說話聲音大聲
但我並不覺得 於是他說那是我不自覺
由於其他老師為我打抱不平 他們去找主任說
主任回覆再考慮
隔天大家催我再去問
結果一樣
主任還加上說連訓導主任都這樣覺得
我說那乾脆發文給全班家長和學生
問是否我有這樣的情形
主任就改口說校長有決定全校的人事權
請問是這樣嗎 如此是否就可以完全不顧老師感受
不用理由
高興安排你做什麼就做什麼?
可參考教師法
第十七條 (教師之義務)
Ⅰ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十、其他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Ⅱ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單憑一面之詞,實在很難分辨。
希望您可以得到合理的說明與機會。
當然也希望您真如自己所言,只是大聲一點。
在這方面校長是可動用他的行政裁量權
不過,你可透過貴校的教師會代你問問看
在我校幾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老師,都希望能担科任老師。
但本校的科任,除了被組長和有專長老師担任外,其它就是你必須領有醫師證明某種疾病者,
還有你曾經和家長們發生過嚴重衝突事件者,否則機會幾乎等於零
有老師者,遇期末編班時,氣到所有志願都填科任,還是無法如願。
甚至常常有人終其退休,都未曾担任過科任。
所以看到你能担科任教師,在本校是讓人好生羨慕!
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可以隨意被裁量嗎?
l 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6條)
l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 行政程序法 第10條 )
●教育基本法第8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 …」
所以,有關教師的職務分配,是涉及老師的權利與義務,如果主張校長有行政裁量權的人,就應該提出其法律授權其可裁量的法源依據,否則就是其裁量權是違法的
我們討論時,希望都能就事論事且具同理心,這樣才能說是具有讀書人的風度。
1.我們試想:假使大家都要當科任,那誰決定要誰當級任?如果你說大家討論決定,那總要有主席、要有彙整意見的人或最後決定的人吧!那個人如果不是校長,那又可以是誰?
2.或許有人會建議,乾脆用抽籤吧,抽籤表面是很公平,但實際上卻是鄉愿得很,難道特別認真、有特殊原因或是有專長的人,在考慮上不必給他一點優先嗎?
3.再說,是不是可以請大家討論,那要怎樣才公平?(請別說抽籤哦)
若是在期末編班時,若大多老師填科任,不填級任;
或大家都不想教高年級時。行政主管就必須進行協商,
協商不成時
請問校長是不是可以動用其裁量權?
不然要擺爛嗎?
他也沒有剝奪你當老師的權益嗎?
我們學校就是由校長決定每個人的新職務
而且混得越兇就可以安排擔任組長(而且是涼缺)
羨慕吧!
大家來比爛
那你們老師必須團結起來。
在校務會議開會之前十天,遞出已連署好的提案。
利用團結力量大,縮小校長的裁量權。
因為我校的老師意識到校務會議>校長的裁量權,
所以奮勇奪回參與校務會議的權利,不讓校長得逞--採代表制。
加油!現代花木蘭!
注意
開校務會議時,必須錄音存證。
若和校長撕破臉了,最重要的是不要調校。
反正我們也不是靠他領薪水,
還是要活得很快樂。氣死他!
必竟與你站在同一線上,一定比他多。
若有必要自己花點錢,召開記者會,言明自己人權遭受迫害。
若按正常程序申訴的話,一定被搓掉了!
我們訂有職務聘任完整辦法(校務會議通過)
我們家大人常說"公開透明 擴大參與 大家講理"
如果你說得比我合理就聽你的
制度化讓大家沒話說
一起為學校學生努力不錯說
我們學校校務會議是代表制
職務輪替辦法呈上去就被校長駁回不採用
而且只依據行政會議就可以決定由校長指派人事嗎?
雖然懷疑但沒有人作聲
學校教師會只淪為辦理康樂性質活動
給樓11
學生受教權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難道你也希望學校的文化是大家來比爛
我們學校是組長搶破頭高年級沒人要當
但是要不會教課或是會向家長嗆聲的人才可以調離高年級
酷斃了 吧
給樓上的"姊妹校"
很想知道 你是哪個學校? 你的學校老師 不是比爛 要不就是故意爛了之後有好缺當組長
很想知道 貴校校長是誰 等退休嗎?
現在 還有哪位校長會無視家長的監督 無視貴校教師的批評 無視主任的建言( 畢竟 組長與主任關係最密切 )
讓學校老師比爛 然後 升他當組長來從事行政工作 最後 看著學校一天天沉淪...
你說出來 我來幫你轉告局長( e-mail 給局長就行 ) 請局長換個校長來 新人新氣象
這樣 對學生 老師 家長 行政 對教育都好 不是嗎 ?
如果你不說 那就是 "無的放矢 "
勸你 當老師的 做個好樣子
別在這裡胡說八道 傷了老師和校長以及學校的形象
最看不起滿口仁義道德其實擺爛第一
學校教育老師校長都被你唱衰
如果還有一點教育良知就點出那個學校
別寄望局長他只要學校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