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第七屆第二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
時 間: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四,下午二時至四時)
地 點:本會辦公室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出席人員:本會理、監事
列席人員:後補理、監事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三、確認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記錄(附件一,p.5-8)
五、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96年9~10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二(P.9)
◆本會派出代表(申訴評議委員)案之處理報告。【副理事長】(如附件三,p.10)
◆福利小手冊進度報告【服務活動組】
◆國小固定授課節數及2688經費處理報告【行政組】
◆常態編班委員會未按時召開【政策研究組】。
六、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政策研究組
案 由:關於2008年立委選舉,本會之因應方式。
說 明:(一)近年教師工作權益遇到的修法困境:「(一)軍教課稅,配套怎麼談的危機:<
所得稅法第四條>、(二)教師待遇,尚無法源的危機:<教師待遇條例>、(三)
教師退休基金:「破產說」的危機:<教職員退休條例>、(四) 寒暑假,被污
名化的危機:<教師請假規則>、(五)零體罰入法,配套、人力不足──教師
輔導管教的危機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注意事項>、(六)限制教師籌組工會,分解勞動三權的危機:<工會法第四條
>、(七)教師法惡修的危機<教師法惡修>、(八)教師評鑑的危機<教師法
惡修>….」,本會於96年度第三次全縣理事長會議(961016)就「對推薦合作
教育議題的侯選人」凝聚共識,並請理監事決議相關推薦程序與機制。
(二)2004年立委選舉,全國各縣市教師會以【政黨放兩邊、教育擺中間】、【不問藍
綠、只管教育】為主軸,推薦各黨派立委候選人。【參考資料一,p.33】
(三)重要議案修法舉隅:課稅案、18%、工會法(台北市教師會推薦優質立委:費鴻
泰、賴幸媛、高雄縣教師會推薦優質立委:鍾紹和….)
(四)參考資料:教師組織如何因應立委改選—台北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會選舉因應策
略—高雄市教師會、高雄縣教師會2004立委選舉報告【參考資料二,p.34-64】
(五)桃園縣教師會2006「教師法惡修連署」拜會縣籍立委報告 【參考資料三,
p.65】
(六)桃園縣2008立委選舉各區候選人之初況【參考資料四,p.66】第七屆立法委員
選舉工作時程【參考資料五,p.67】
辦 法:(一)推薦合作教育議題的侯選人(給立委候選人的公開信、立委簽署內容、全縣教師
的公開信【附件四~六,p.11-14】)
(二)推薦機制的程序(【附件七,p15】與立委候選人教育對談)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審核九十六年五、六、七、八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八(p.16-19)。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服務活動組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九(P.20)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推派中原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之本會代表。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依據中原大學96年10月5日,原人字第0960002683號函。(公文如附件十,p.21)
辦 法:請推派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推派龍華科技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之本會代表。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依據龍華科技大學96年11月1日,龍華人字第0960006839號函。(公文如附
件十一,p.22)
辦 法:請推派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審議本會97年度工作計劃。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計劃如附件十二(p.23)。
辦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決 議:
提案七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審議本會97年度預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計劃如附件十三(p.24-25)。
辦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決 議:
提案八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龜山鄉大崗國中詹川德及黃翠萱兩位學生因家庭變故,擬申請本會公益救助基金
說 明:1.擬申請救助學生資料如夾頁。
2.依本會設置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細則第四條條第四款規定略以:會員或學生因家境特殊
或遭逢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經本會專案核准者,得以申請本會救助。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九
提案人:服務活動組
案 由:請修訂本會「教育桃源書冊式(A4)廣告刊登辦法」。
說 明:1.本會教育桃源書冊式(A4)廣告刊登辦法內容有關版面刊登及計費上的部份,因考量 印製成本的需求建議重新修訂相關辦法,以符合本會最大之利益。
2.刊登辦法如附件十四(p.26-27)。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十
提案人:理事長彭如玉
案 由:會務秘書陳惠心考核案。
說 明:1.依據本會會務人員人事管理辦法及本會會務人員績效考核辦法辦理。
2.本會會務秘書陳惠心96年度之績效考核時間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考核成績如夾頁。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十一
提案人:政策研究組
案 由:有關台中縣教師會「邀請共同連署--反對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惡修」案。
說 明:內容詳如附件十五(p.28-30)。
辦 法:是否參與連署?
決 議:
七、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人:葉國鴻
案 由:請桃園縣政府發函所屬國民中小學確認有關「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
(附件十六,p31)之補充說明公函是否有效及相關疑義之處理。
說 明:1、依縣府95年11月17日府教學字第0950341544號函說明三:『校務會議,議決
校務重大事項,有關校務會議組成成員,在達到學校最大共識下實施』。(附件十七
,p32)
2、另有關學校採全體教職員工參與校務會議時,該實施要點之「代表組成」「提案人
數」「議決方式」能否適用,亦請縣府一併說明。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葉國鴻
案 由:有關本會理監事會議議決之提案請分別列案管理,於理事會議工作報告中表列各案件
最新處理進度並檢錄相關資料。
說 明:1、會內事務性工作皆已於工作報告中詳錄清楚條理分明,政策性提案似乎較難了解及
追蹤最新處理進度。
2、理監事會議決通過之提案數目眾多,而理監事會議每二月召開一次,增加理監事掌
握議案處理之困難度。為協助理監事了解各項議案之最新進度,請會務工作人員協
助將各案件分別以專案方式表列最新處理進度,並附上相關資料提供參考。如:本
會之發文、受文者與相關單位之正式及非正式回覆等。
3、分案處理各項議題並詳列各案件之處理進度,可增加會員對本會處理各項議題內容
之了解並提供意見。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大溪鎮福安國小張凱翔學生因罹患「惡性骨肉瘤」,需接受長期化療,家庭經濟困頓
,擬申請本會公益救助基金。
說 明:1.擬申請救助學生資料如夾頁。
2.依本會設置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細則第四條條第四款規定略以:會員或學生因家境特
殊或遭逢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經本會專案核准者,得以申請本會救助。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八、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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