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范姜仲宇、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九十七縣教師字第033號
附件:一、桃園縣教師會九十七年度第二次全縣理事長會議研討計劃一份
二、代課費請領表
主旨:請派員參加「桃園縣教師會九十七年度第二次全縣理事長
會議」,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活動時間:97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3:00~17:00
三、活動地點:平鎮市立社教文化中心。(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
平鎮高中旁,備平面及地下停車場)
四、參加對象: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理事長、分會
聯絡人(分會長)【若前項人員不克前來,請另派代
表參加】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7年3月25日(星期二),報名表如附件
六、研習時數:四小時(請先行至「桃園縣教育網路中心→桃園縣教
師會」登錄),參加人員以公假處理,代課費由本
會核實全額支付(填寫附件表格傳真至本會憑辦,
若有代課費問題,請事先傳真向本會申請,正本請
於開會當天繳交)。
七、計劃如附件。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發函-033附件1.doc
發函-033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