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的夥伴:
您好,您的問題相當有趣!接下來針對您的提問回覆如下:
1.『一年要有30小時跟九年一貫課程的研習?』
●您說的應該是(教育部95年度九年一貫教師研習課程[30小時])吧!這個公文確實是有的,而且是由教育部發到教育局然後據此再發文至各校的。
●至於是否一定非得要在一年要有30小時跟九年一貫課程相關的研習?就誠如1樓的俊叡夥伴所述,依教師法所提【......進修及研究均為老師的權利及義務,但並未載明要多少小時。....】,如果各校以未達『一年要有30小時跟九年一貫課程的研習?』來作為考核各位教師的依據,個人以為這是不合法的,若真的發生上述的狀況而導致各位有任何權益上的受損就請您打個電話到桃園縣教師會,他們會派人全力協助各位的,請您毋須擔心才是。不過在此建議您,基於教師自我成長的觀點,如果有時間的話還是盡量去參加各校舉辦的各類研習來充實自我才是。
2.個人日前剛好至大溪福安國小參與了一場由教育局舉辦的九年一貫研習的相關會議,會中大概是針對今年縣內各項研習邀請縣教師會代表、家長會長代表及校長代表進行相關的資源分配工作。會中休息時間,我曾對(教育部95年度九年一貫教師研習課程[30小時])這個題目向教育局的課長及承辦人提出以下的疑問,我問到:「(教育部95年度九年一貫教師研習課程[30小時]),局裡面是否要求各校所舉辦的研習必須提出專案申請之後才可以掛上這類的研習?」,當時他們給我的回答大意是:「研習是否掛上(教育部95年度九年一貫教師研習課程[30小時])?可由各校自行認定,毋須向教育局專案申請或報備。」因此各校在舉辦各類研習時只要自行將專案類別選擇至(教育部95年度九年一貫教師研習課程[30小時])應該就可以了。這點請各位必須提醒貴校的研習承辦人注意。以免自己應享的權益給做掉了。
※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淺見,希望對您有些許幫助。建議各位若想了解有關教師權益的相關議題,可以找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老師到貴校進行演講(分析),保證讓大家知道您所不知道的事(非常震撼的喔!)。4月26日也將在大溪國小舉辦教師權益的議題演講,歡迎大家一起來關心,報名請上教師研習系統,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