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會徽」徴選活動計劃
一、活動目的:
全國教師會於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成立以來,會務運作愈趨多元,與外界接觸範圍愈趨廣泛,為尋求足以代表本會之標幟,增進會員教師認同及國內、外各界人士對本會之認知,爰徵求會徽設計。
二、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三、參加對象及資格:
不限。
四、評審標準:
1.表現本會之「組織主體性」、「教育專業性」、「社會公益性」、「參與國際性」等精神。
2.須含向日葵花朵之意象。
3.應用於各式文宣載體時不影響圖案兼顧整體視覺美感和表現力,例如,在巨型旗幟或小型名片上的使用。
五、評審方式及得獎名額:
初選:由全國教師會成立評選小組,遴選5件入選作品。
複選:採網路投票方式,將初選入選作品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www.nta.org.tw,投票數結果決定。
六、獎勵辦法:
經複選評審後,第一名頒給獎金2萬元及獎狀一只;其餘得獎者各頒給獎金5千元及獎狀一只。
七、收件期限:
於九十五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五時截止收件,以郵戳收件為憑。(若報名作品件數未達10件,本會得延長收件期限)
八、報名方式及作品規格:
1.每一作者參選作品件數不限,但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為限。
2.標誌尺寸為15cm×15cm,彩色稿與黑白稿各一式,彩色稿以不超過四色為宜。(彩色稿部分,請詳細標列CMYK印刷用色)
3.圖稿請裝裱於200磅A4黑色卡紙上。正面不得出現任何個人資料或記號。(建議加覆描圖紙以保護作品)
4.請繳交電子圖檔光碟,包含設計圖向量檔與JPEG圖檔,兩秊檔案都必須為CMYK檔,JPEG圖檔解析度不得小於300dpi。
5.報名表(參閱附件)請以Word檔與圖檔存於同光碟一起繳交,其中設計理念說明字數以500~800字為限。(每一件作品請附一份報名表)
6.以掛號郵寄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99號4樓之1,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全國教師會會徽徵選」字樣。
九、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須另行繳交原始設計電子圖檔,其著作權歸「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所有,並放棄著作人格權。
2.主辦單位對得獎作品除保有刪改、修飾權,並有印製、宣傳及刊登之權利,不另致酬。
3.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除追回所有獎勵外,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
4.參賽作品概不退件,未達評審標準,獎勵得予從缺。
5.參賽者應同意主辦單位將參選作品掃描製成光碟供內部建檔使用。
6.填妥徵選報名表即視為認同徵選辦法一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補規定之。
7.本活動辦法公布於全國教師會網站:http://www.nta.org.tw
8.上網公告後開始收件,評審完成後除專人通知得獎者外,並將結果公佈於網站。
9.活動聯絡人:邱議峰 洽詢電話:(02)256751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