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桃園縣政府違背誠信與程序
逕行公告「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
官官相護、圖利互惠,將引發校園內「茶壺裡的風暴」
文/桃園縣教師會新聞稿
請問:一部超載的公車,到底誰應該先下車(改搭另一部公車)?
因為少子化的原因,2008年桃園縣國小將減136班,約產生204個超額老師,勢必引發許多超額學校「茶壺裡的風暴」。
桃園縣政府枉顧民意與程序,逕行公佈其訂定之「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條文間充斥「官官相護、圖利互惠」,本會表達嚴正抗議!
●枉顧程序正義──請問教育處長張明文:
*您為什麼不敢召開公聽會,廣納建言?
95.11.7桃園縣教育局第一次端出超額提報辦法草案,卻始料未及的捅出馬蜂窩,引起基層老師的恐慌,請各校討論回意見,卻沒有下文。
96.12.6桃園縣教育局第二次端出超額提報辦法草案,觀看教育局一年後再提出來的草案與前一年的比較,幾乎是換湯不換藥,仍然請各校提供意見,照樣石沉大海。
97.1.11教育局捨棄「召開公聽會」、「與本會協商後訂定」的處理方式,偷偷摸摸找了32所學校校長討論這個草案。
難怪公佈的版本是充滿校長的思維、方便校長打擊異己的提報超額辦法!
●枉顧誠信──請問教育處長張明文:
*您為什麼不敢與縣教師會協商?
95.11.17本會要求教育局應針對國小教師超額提報要點與本會進行協商,以確實保障本縣國民小學教師之基本工作權益。
95.11.22「桃園縣95年度教育發展諮詢會議」,教育局副局長廖家春承諾超額辦法最後定案時一定會找桃園縣教師會一起開會討論才定案。
96.12.17本會要求桃園縣政府應按行政程序法,召開公聽會,並與本會協商後訂定。
看來,「誠信」與「尊重」不是被教育處長張明文視為糞土,就是懂得「誠信」與「尊重」的人已經離開教育處了!
●枉顧實質正義------教育處長說不出口的真相:官官相護、圖利互惠的共犯結構
* 主任,憑什麼免超額?
主任不列入超額於法不符,行政機關將主任不列入超額教師計算,就超額教師來說,學校主任若在當年度應被超額而未被超額,致使該超額教師超額排序遭致影響,則得依訴願法第1條第1項,提起訴願;利害關係人也得提起訴願(第18條);2人以上也得對於『同一原因事實』(如主任不列入超額而改變超額排序)之行政處分,共同提出訴願(第21條)。
又如果「學校教師兼主任之缺額與教師缺額分開計算,各校現任之教師兼主任(不含代理主任)除自願者外,不列入超額教師計算,以利協助學校行政之延續。」成立,同理,我們可以照樣造句:
◎學校教師兼導師之缺額與教師缺額分開計算,各校現任之教師兼導師除自願者外,不列入超額教師計算,以利協助班級經營、親師溝通、學生適應、學校教學之延續。
◎學校專任教師之缺額與教師缺額分開計算,各校現任之專任教師除自願者外,不列入超額教師計算,以利協助學校教學、學生適應、課程安排之延續。
* 超額教師VS不適任教師or優良教師?
超額教師的提報,不應是一套教師優劣的比較,若採計「經歷」、「獎懲」、「進修」的記分方式,將衍生更多爭議;舉例來說,若自願超額的人數多,一般由積分高者出線,也就是積分優者提報參加超額介聘,相對來說留在原校積分不高的教師就不優了嗎?!又,如果屬於非自願超額,由積分低者提報參加超額介聘,積分低無形上就被貼了不優的標籤,請問哪個學校願意接受不優的教師?也難怪老是有學校疑神疑鬼的認為別的學校總是將不適任老師或不優的老師以超額的方式踢出來?!….這些爭議都將隨著「採計「經歷」、「獎懲」、「進修」的記分方式」而增加!
* 學校或校長可以假藉「訂定特殊事項積分」以「校務發展及教學需要」的名義留下特定的人?
將來『「有關係」超額就沒關係,「沒關係」超額就會有關係』以及紅包文化難保充斥校園!
結語:因少子化問題越來越嚴重,各校面臨超額的問題與爭議,將帶給第一線的老師極大的衝擊,校園生態的質變將令人憂心,呼籲各校制定超額辦法時,應合乎公平、正義的準則,使教師立於同一個基準上,避免分化行政與教學,更期待桃園縣政府能懸崖勒馬,按行政程序法,召開公聽會並與本會協商訂定,未來桃園縣教師會將全力協助因超額提報作業而權益受損的教師。
◎◎◎◎◎◎◎◎◎◎◎聽聽大家怎說?◎◎◎◎◎◎◎◎◎◎◎◎
請問:一部超載的公車,到底誰應該先下車(改搭另一部公車)?
桃園縣教師會97.2.20
新聞聯絡人:彭如玉095246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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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BORDER-RIGHT: medium none; PADDING-RIGHT: 0cm; BORDER-TOP: medium none; PADDING-LEFT: 0cm; PADDING-BOTTOM: 1pt;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TOP: 0cm; BORDER-BOTTOM: windowtext 2.25pt double; mso-element: para-border-div">●●●●桃園縣政府訂定的要點●●●●
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97年2月15日府教創字第0970047397號函訂定
一、桃園縣政府為協助國民小學公平處理超額教師介聘,依據教師法第十五條及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作業要點所稱之超額教師,係指學校因減班、廢校、學校經營型態改變或調整教師員額編制等因素,以致學校教師員額超過編制標準之教師。
三、超額教師計算方式如下:
(一)學校超額教師數依核定普通班及特殊班所需教師數分別核算。
(二)超額教師之計算方式,係以現有教師員額減法定教師編制員額等於超額教師人數(扣除退休、辭職、資遣、遷調或其他異動人員)。
(三)學校教師兼主任之缺額與教師缺額分開計算,各校現任之教師兼主任(不含代理主任)除自願者外,不列入超額教師計算,以利協助學校行政之延續。
四、各校自訂之「學校提報超額教師實施要點」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應明定教師「自願參加」及「非自願參加」超額教師介聘之順序及計算積分方法。惟進入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之教師不得列入超額教師介聘名單。
(二)積分採計應含年資、經歷、考績、獎懲、進修,且每項積分不得少於總分百分之十;學校得基於校務發展及教學需要,訂定特殊事項積分,惟不得逾總分百分之二十。
(三)前項積分標準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研訂,並依本作業要點訂定適合各校情況之「學校提報超額教師實施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五、經縣內超額教師介聘後翌年,超額教師如欲申請縣內介聘或學校再提報超額教師時,超額教師原服務學校之積分得以採計。
六、學校超額教師之積分由人事室會同教務處審理,提交教師評審委員會確認審查積分無誤,校長核定超額教師名單後,應隨即通知該名教師。
七、學校有關超額作業之教師申訴事件,依教師法得向桃園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起,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八、本作業要點若有未盡事宜者,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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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以下媒體關心並報導:桃園縣教師會抗議桃園縣政府違背誠信與程序,逕行公告「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
●中國時報 2008.02.21
超額老師204名 誰該下車?
黃文杰/桃園報導
為了表達對超額教師提報實施要點不滿,桃縣教師會廿日跑去教育處陳情,正好是元宵節前夕,教師會幹部乾脆「提著燈籠找答案」,他們以「一部超載公車,誰該先下車」為訴求,要求一套公平合理的提報辦法,徹底解決問題。
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指出,以今年為例,桃園縣國小將減少136班,大約會產生204個超額老師,解決超額就是提報轉介他校。
有關係沒關係 沒關係有關係
問題是,非自願超額老師,由積分低者提報參加超額介聘,積分低無形上就被貼了「不優」標籤,請問哪個學校願意接受不優的教師?
彭如玉也說,教育處所制定實施要點,美其名是「學校自行訂定提報超額教師辦法」,問題是學校或校長,可以假藉「訂定特殊事項積分」以「校務發展及教學需要」的名義留下特定的人,屆時「有關係」超額就沒關係,「沒關係」超額會有關係。
教育處副處長郭工賓接受教師會陳情,表示會儘速找出解決辦法,教育處稍後也澄清,所謂204位超額說法未必正確,必須衡量當年退休教師人數,以及班級人數逐年降低等政策,不正確數字會造成教師無謂恐慌。
教育處指出,少子化趨勢,減班超額當然迴避不了,不過桃縣在處理教師超額管控,一直能妥善圓滿處理,九十六學年度超額教師約40餘人,師師均圓滿安排至新校服務,教育處在保障超額老師權利,立場上與教師會一致。
超額204名 說法未必正確
至於教師會要求「年資」、「年齡」為積分計算標準的建議,考量學校有不同校務發展、教學需要,基於學校本位,由各校自己訂「學校提報超額教師實施要點」,以年資、經歷、考績、獎懲及進修訓練等,可以兼顧倫理與專業的計算積分標準,以便能保障學生的受教品質。
●聯合報2008/02/21
超額教師作業扯不平 老師抗議
【聯合報╱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 2008.02.21 04:01 am
桃園縣教師會昨天指出,受少子化影響,官方估計桃園縣今年國小將減136班,約204名超額老師,縣教育處訂定提報超額教師作業前,說要和教師會、學校討論,但日前卻直接公告辦法,不但缺乏多數意見的基礎,也令人質疑偏坦特定對象。
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昨天和會務主管提著寫有「誠意」、「協商」的燈籠與抗議海報,到縣府教育處「找」處長張明文溝通,張不在辦公室,教育處稍後發布新聞稿說明。
教育處強調「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確實聽取過學校、教育團體意見,並邀集曾提建議案的34所學校校長、主管開會討論,絕非閉門造車自己擬訂的辦法,也沒偏坦特定對象,希望為超額教師安排適當的學校繼續教學。
但彭如玉指出,教育處要制訂提報超額教師要點時,95年11月、96年12月擬草案都說要和學校開會,也要邀教師會參與,但實際上沒有這麼做,本月15日公告作業要點時,不少想表達意見的教師才發現「完了。」
彭如玉說,這項作業要點把學校的主任不列入超額,相當不公平,會影響超額老師的排序,另外,超額教師的提報,採計「經歷」、「獎懲」、「進修」的記分方式,將衍生更多爭議,難道分數高低是決定優劣的唯一方法嗎?作業辦法應該在同一個基準上,避免分化行政與教學。
教育處強調,今年作業要點是以「學校自行訂定提報超額教師辦法」為基準點,因為考量各校校務有不同發展與需要,所以僅規定各校提報超額教師之原則及注意事項,考量年資、經歷、考績、獎懲及進修訓練等,是兼顧倫理與專業的計算積分標準,也能保障學生受教品質,超額教師如果認為有不公,也可以申訴。
【2008/02/21 聯合報】
●自由時報2008/02/21
超額教師提報要點 教師會質疑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
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昨天抨擊縣府教育處的超額老師作業要點,不但讓主任免被超額,且讓校長可以操縱誰可免被超額;教育處副處長郭工賓表示,作業要點已經納入教師會部分看法,且各校如何找出超額老師的方法還要經校務會議通過,老師有意見仍可充分反應。
彭如玉昨天與教師會人員到教育處表達對「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的不滿,她強調,今年超額老師有兩百零四個,教育處的作法在許多學校已引起老師的緊張。
彭如玉說,這項要點在提出前未與教師會協商,也沒有依行政程序法召開公聽會,只是教育處找來三十四個校長開會就訂出來,她還質疑,為何主任可免超額?這有違法之嫌,且若主任可免超額,導師是不是也可以?
且超額教師的提報標準還納入獎懲、進修等,彭如玉認為,這將把超額老師變成不適任、不優良教師的同義辭,但事實上超額老師與這些都無關,何況獎懲容易受操控,很不客觀,同時超額教師提報作業要點,還讓學校可訂定特殊事項積分,也讓學校可藉故留下校方想要留下的人,容易造成紅包文化。
郭工賓則強調,超額教師提報作業要點在訂定前,已發函各國小及縣教師會,家長會長協會提供建議,再找來有提供建議的三十四所學校召開會議討論。
●北健有線電視新聞
新政上路未協商? 教師會縣府討權益
2008/02/20 李瀅瀅縣政府報導
桃園縣教師會二月二十日提著貼上「誠信」與「協商」字條的燈籠,到教育處抗議縣府違背信用,在沒有與教師會事前協商之下,就逕行在二月十五日公告「國小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罔顧教師們的權益。
教師會表示,前教育處副處長廖家春在去年十一月的諮詢會議上,曾經承諾對於超額教師的作業要點,會事先與教師會討論後再行公佈定案,不過縣政府卻枉顧民意與程序,因此他們才會提著燈籠到教育處過另類元宵節,藉此表達不滿。而針對作業實施要點的內容,教師會也認為,這樣的作法,恐怕會讓這些超額教師被貼上不適任的標籤!
對於教師會的嚴正抗議,教育處也做出回應,他們強調,教育處是與32所校長們討論後才提出作業要點,而且所有的提報計算方式還是授權給各校自行定奪,並非貿然公布。
教育處表示,其實這個提報超額教師的作業要點,與其他各縣市相仿;主任不列入超額計算的作法,也已經沿用多年,並非今年才提出;不過教師會對於這樣的說詞並不滿意,他們表示會在三月初集合老師與家長代表先召開一場公聽會,要收集更多基層的聲音再呈給教育處。
●北桃園有線電視新聞
教師超額比功獎? 教師會抗議不公
為了解決國小教師超額問題,縣府教育處於日前公布了”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但是這項新規定才剛公告就引發了縣教師會的強烈不滿,教師會指出,教育處通過草案的過程不但是”黑箱作業”,而其中又明列”主任級”老師不列入評比範圍內,這種”針對特定對象”的保障條文,根本就是”官官相護”的作法!!
林莉蓁 攝影 / 林莉蓁 採訪 ( 2008/2/20 )
因應少子化社會來臨,學校學生數逐年下降,沒有學生可教的情況下,教師超額的問題也逐漸浮上抬面,桃園縣內國小部份,光是今年就將減掉136班,可能產生200多位超額教師,為了解套,教育處日前才公布了提報辦法,只不過其中對超額教師的評定標準竟然是以”功獎分數”論定,而且教師兼主任者還可不列入超額名額中計算。縣教師會今天就特別前往教育處抗議,直指這根本就只是為了特定對象而設立的保障條文。(訪)
另外對於兩年前教育處在規劃提報草案時,曾允諾會廣聽教師意見再做決定,如今卻只私下找了32所學校校長開會就匆促公告,違背誠信。對此,教育處解釋,超額教師提報的權責主要還是由各校自行決定,縣府並不會強制干預。(訪)
教育處還指出,所謂主任級教師不列入計額範圍的規定早是行之有年,全省各縣市都是比照辦理,並不是獨厚特定對象。不過教師會還是決定要在3月1號另開公聽會,讓縣府聽聽教師們的心裡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