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明年再守法嗎?」---桃園縣常態編班新聞幕後八卦
文/彭如玉
「可以明年再守法嗎?」是今年暑假我最常被問到的一句話!
這麼可笑的問題,是因為「常態編班」引起的!在這裡寫出來讓大家輕鬆、八卦一下!
桃園縣教育處的「風向變了」:
教育部為了避免中小學以音樂、美術和舞蹈等藝術才能班的名義,變相能力分班,今年初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規定,改由教育部統一訂定藝術才能班的設班基準。
所以,以往桃園縣各國中以「音樂藝術才能班試辦計畫」向教育處呈報後就玩起各種「掛羊頭賣狗肉」的「管樂班」、「國樂班」.....,今年開始就不能再實施了!
可能是因為教育部年初的修法,也可能是因為監察院開張,所以桃園縣教育處今年開始拿出「決心」要落實常態編班;ㄧ開始很多校長、家長仍然持觀望態度,據可靠消息指出,在編班作業前,很多校長、家長、民意代表不斷試探縣政府教育處的政策是否有機會改變?甚至以「民意施壓」,企圖獲得默許繼續違法!
而桃園縣教育處堅定守法的態度(PS這裡要給教育處小小肯定ㄧ下),讓很多人不可思議!結果,八卦消息不逕而走,也竟然有人信以為真,拿著來問我們:「因為孩子有興趣,所以考這些「管樂班」、「國樂班」!今年不能像以往編班,很多人都說是因為縣教師會反對!我們家長樂器都已經買了,今年可否讓我們學校照舊?可以明年再守法嗎?※§?!......」真是讓人笑破肚皮!
「依法行政」沒有假期!
很簡單,各校如果要成立特殊班,就必須按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設置,「管樂班」、「國樂班」則必須按照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一定的設置標準成立;過去很多學校的「管樂班」、「國樂班」,都不是依法核定的班級,就不能集中編班,都得通通回歸社團方式處理,所以「成班練習」的時間只能利用課後,也就是說,如果這些孩子真如這些家長或民意代表所說:「只是有興趣」是真,既是課後練習,就沒有一定要在哪一班的問題不是嗎?當然,這些人被我ㄧ問,也只好坦承希望集中編班,是有無法公開說的秘密!看看違反常態編班 北縣兩校長申誡的例子,要不要明年再守法?可能應該思考ㄧ下!
桃園縣教師會本於職責、依法監督,希望落實常態編班的公平正義,以前這樣、現在也這樣,我們不會因為這樣的八卦消息,受到校長、民意代表的「關切」而改變立場!我們也已經習慣當「壞人」很久了,哈哈哈!
桃園縣常態編班亦請大家共同監督!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 第 2 條 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以下簡稱國中小) 之編班及分組學習,除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準則之規定。」
========================================================================
高中以下藝能班設班基準 教育部統一
(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二十日電2008-02-20)鑑於各縣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空間、設備標準不一,且避免中小學以音樂、美術和舞蹈等藝術才能班的名義,變相能力分班,教育部今天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規定,改由教育部統一訂定藝術才能班的設班基準。
教育部特教小組執行祕書羅清水表示,今天教育部部務會議中通過修訂草案,並從這學期起實施。
羅清水指出,其實在「藝術教育法」實施前,就是由教育部訂定設立標準,但八十八年實施「藝術教育法」後,就授權縣市訂定。
但近幾年的訪視中發現,有些縣市訂定標準很低,尤其是空間、設備部分,因此專家學者建議下,教育部決定修正辦法,將學校申請設立藝術才能班設班基準,修正為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教育部指出,統一訂定設班基準後,會明確規定藝術才能班的師資、樂器、畫具、音樂教室、課程規畫及經費等標準,並透過評鑑了解藝術才能班的實施情形,避免學校在家長或民意代表壓力下,變相為能力分班。
教育部也會依規定進行評鑑,不符合設班標準的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將要求他們立即改善。97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