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了解,早期政府向民間徵收了許多所謂的(學校預定地),在一定的期限內一定要設校,(好像是20年內吧,正確年限待查)
否則地主有權以原價買回去.這些預定地在這幾年都陸續到期,所以不得不蓋.(以現在的地價來說,是很貴的,將來如果因實際需要
增設小學,政府要花很多錢買地).
早年因人口出生率太高,政府提倡兩個孩子恰恰好,有鑑於此,所以徵收許多學校預定地,但怎麼也沒想到現代人根本不太生了!
其實縣內有很多老舊學校,校地有很多糾紛,可能前三代的阿祖輩們有鑒於學校需要或興學救國,捐地蓋學校,當時沒有過戶的
觀念,憑口頭或一張捐贈書就蓋起學校.物換星移,個人價值觀不同,後代子孫覺得土地所有權是我的,於是糾紛迭起........
好消息是該蓋的也蓋的差不多了,新設校會很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