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98年度辦理「精進教學」教師輔導與管教研習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二、桃園縣98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
貳、目標:
一、藉由教師經驗分享,讓老師們熟悉教師輔導與管教實務面及做好班級經營。
二、透過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法說明,建立各校管教觀念與作為。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山豐國小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教師會
肆、辦理時間:如附表一
伍、辦理地點:如附表一
陸、參加人員:請各會員學校推派1名代表就近參加其中任何一梯次。(活動當天以公假處理,若有代課費問題,請事先傳真向本會申請,正本請於開會當日繳交)
柒、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至桃園縣政府教師研習系統
http://passport.tyc.edu.tw/-桃園縣教師會登錄
(本會傳真:428-3397 本會網址:www.tyt.org.tw)
捌、實施方式:採室內講座
玖、預期成效:
一、藉由教師經驗分享,讓老師們熟悉教師輔導與管教實務面及做好班級經營。
二、透過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法說明,建立各校管教觀念與作為。
拾、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精進教學要點」專款及桃園縣教師會928行動基金項下支應,概算表如附表一。
拾壹、附則
一、工作人員請所屬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
二、全程參加研習之學員,核給研習時數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