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 校 | 提出之問題或意見 | 本會處理或回答 | 備 註 |
東安國中 | 1.各校之間的快速聯繫管道—建立各校理事長通訊錄。 2.輔導學校教師會會務健全(例如:每屆變更理監事)—主動服務。 3.區域(學區)校際之會員聯繫互動—將會員告知各分區負責人。 | 1.函文各校取得理事長同意後建立通訊錄。 2.配合社會處要求協助各校整理,建立會務處理流程。 3.會員個人資料非經同意無法提供。 | |
中埔國小 | 1.對於課稅的配套措施,一直未提及教師兼行政老師(主任及組長)的減課,尤其是三處室的學校兼組長也帶班級老師較多,能否請教師會協助表達,可否比照導師之固定節數與減課。 2.普通班目前有越來越多特殊生安置,他們均領有殘障手冊,造成導師多倍的負荷與壓力,可否請教師會向教育處及上級行政、立法長官提出,設置助理教師於有特殊生的班級,落實課後人力資源的充分利用。 3.今年各校申請辦理法律與生態種子研習有同一學校辦理兩場希望給後補的學校機會。 | 1.有關課稅之配套主張,本會係依照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及全國教師會會員代表大會、課稅協商小組的決議為訴求方向,大致是朝「比照高中職教師工作條件」的方向處理。 2.桃園縣有關「教師助理員」的申請,各校可以依照「桃園縣國民中小學(含國小附幼)申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方案實施計畫」向縣府申請,相關辦法如附錄一。 3.各校申請辦理以報名先後順序為原則,同類型之研習各校只能申請一場,因此,先申請的學校可以辦理兩場以上而不同類型的研習,也請各校下次申請動作一定要快。 | |
龍潭國中 | 會員資料不應強制要求建立詳細地址與電話。 | 若要加入桃園縣教師會必須填寫「會員入會申請書」,始能完成入會手續,仍請各校教師會依人團法建置完整會員之會籍資料,目前已超過百分之九十六以上的學校已配合建置完成相關資料,對於少數尚未完整建立之學校,尚請理事長多加努力。 | |
平鎮國中 | 暑假班級返校打掃學校要求導師到校協助可否給予補假。 | 依「教師請假規則」未兼行政之教師除寒暑假開學前一日的準備日,其餘在縣府未與本會協商訂定前可不用到校。 | |
大崙國中 | 1.之前教育局要求各校安排一個共同不排課之領域時間,方便參加研習但學校未依規定造成無法參加校外的研習。 2.代理導師之每日導師費由請假導師之導師費給付(二千元除以當月總日數)。 3.請縣教師會幫忙爭取進修的機會。 | 1.排課為各校權責請先向學校反映了解無法排出領域共同時間之原因後再處理。 2.導師費為擔任導師工作之費用,若請假無法執行導師工作,自應將費用給擔任代理導師。 3.目前許多大學皆有開在職班研究所,目前縣政府無法在學費上給予補助。 | |
山腳國中 | 1.攜手計畫的鐘點費為何? 2.25班以下無合格輔導教師可否申請? | 1.攜手計畫的鐘點費: 每班寒假至多二十節、暑假至多八十節、第一、二學期至多各七十二節,鐘點費單價如下: (1)現職教師:學期中週一至週五,國小每節二百六十元,國中每節三百六十元;寒暑假及學期中週六、週日,國小每節三百二十元,國中每節三百六十元。 (2)大專學生、儲備教師、其他教學人員:國小每節四百元,國中每節四百五十元。 (3)退休教師:不支鐘點費。 2.請學校教師會先要求學校依法聘任合格輔導教師。(附錄二) | |
大同國小 | 為何桃園縣辦理研習擔任講師縣內聘講師費每小時800元,外聘講師費1600元? | 依照「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核支。(附錄三) | |
大溪國中 | 1.向縣府要職務輪調辦法 2.請縣教師會依照教師法與縣府訂定聘約準則 | 1.職務輪調辦法各校在校務會議自訂即可。 2.函文縣府協議訂定聘約準則。 | 980323縣府函復:正規劃研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