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會與社會處協商「清查各校教師會會務」事項
整理:推廣組張玉玲
桃園縣政府社會處清查縣內各級學校教師會會務,有112所學校教師會未按時申報,3月4日經縣教師會與社會處協商、溝通後,茲將相關後續處理及申報相關資料整理報告如下。各校教師會可按表整理申報。
◎ 目前社會處清查各校教師會的會務狀況有兩種,ㄧ種是「疏漏未報」型,有定期召開大會,僅會務人員作業疏失未報送會議資料,這種情形的學校教師會可將歷年之會議紀錄於98年3月31日前補正備查,並向承辦人詢問資料備查情形(向本會查詢亦可)。
◎ 另ㄧ種屬於「年久失修」型,可能是根本沒有開會,或資料根本就無法尋得或回復,建議就用整理小組的模式──「重新開始」,終結中斷的歷史,這樣會比較簡單,其餘清查整理的資料如下:(本會會依各校狀況之不同,予以協助輔導。)
ㄧ、學校教師會清查資料一覽表
| 項目 | 備註 |
1 | 立案證書 | 若遺失需登報作廢並重新申請補發 |
2 | 圖記 | 若遺失需重新刻製並向社會處核備 |
3 | 人事 | |
4 | 檔案 | |
5 | 財務帳冊 | |
二、清查報社會處資料
作業 順序 | 表格 | 備註 |
1 | 學校教師會整理小組開會通知單 | 開會ㄧ週前發 |
2 | 學校教師會整理小組函 附件: (1)學校教師會整理小組第1次會議紀錄 (2)學校教師會年度工作計畫 (3)學校教師會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 |
3 | 學校教師會整理小組開會通知 (會員大會暨理監事會) | 開會ㄧ週前發 |
4 | 學校教師會函 附件: (1)學校教師會第○屆第1次會員大會會議 紀錄 (2)學校教師會第○屆第1次理監事會會議 紀錄 | |
◎ 會籍資料的建置,為節省各校處理手續,社會處已與縣教師會達成共識,以各校在縣教師會系統所建置的會籍資料表下載即可使用並報府,無須另外造表。
◎ 本會各區域服務人員,將逐一與被清查各校確認處理程序,若無法於3月31日前檢送「會員名冊、最近1次理監事名冊及整理小組建議名單者」,本會將協助行文延長、延後處理時間。
◎ 本會各幹部負責之區域:
副理事長羅焜榮老師:楊梅、八德、復興
行政組組長范姜仲宇老師:新屋、大園、觀音
政策組組長林奕均老師:平鎮、龍潭
推廣組組長張玉玲老師:中壢、大溪
資訊組組長余章維老師:桃園市
理事長彭如玉老師:龜山、蘆竹
◎ 本會將於4月2日召開各級學校教師會會務研習暨第二次全縣理事長會議,並請社會處派人說明會務運作,亦請各校教師會派員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