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工會,勢不可擋
羅德水
自今年元月立法院封殺教師組織工會以來,有關教師籌組工會的努力其實未曾稍歇。為展現推動教師工會的決心,今年元月15日,全國教師會第3屆第11次理事會通過「本會全力推動廢除工會法第4條禁止教師籌組工會之限制」決議,並於3月5日第13次理事會再通過成立「工會推動小組」,積極推動開放教師組織工會或教師會實質工會化事宜。
雖然,教師組織與各工會團體在立院的努力尚無法達成讓教師組織工會的理想,不過,大小教育官員恐嚇老師的說詞卻讓人記憶猶新,事過境遷之後,此一絕佳的勞教範本更值得我們回頭檢視。
由於整體社會與一般教師對於勞動權益之保障缺乏正確的理解,教育官員全無學理與實務佐證的恫嚇,一開始還頗為有效,不只身為受雇者的老師聽信雇主(政府)似是而非的說法,各界對於教師一方面想組工會、一方面又要維護權益的作法也大肆批判,一時之間,職場福利與結社人權這兩個互不相干的問題,卻陷入非得二擇一不可的窘境,實在是台灣勞動人權教育的莫大警訊。
好在危機亦是轉機,自謝揆組閣以來,有關取消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的規定再度浮出檯面,兩相對比,先前教育部恐嚇老師要組工會就得放棄既得權益的說詞,正好不攻自破。從這一事實中我們可以得出兩個結論:首先,也是所有教師都應看清楚的一個事實,即便教師永遠當作政府的順民,也萬不能阻擋政府一點一滴剝奪教師的權益,組織工會與教師權益根本就是兩回事,行政部門長期用以威脅教師不得組織工會的理由,現在已經被他們自己給戳破了,從此再不能當作抵擋教師工會的託詞;其次,所有之前聽信政府組工會就要放棄權益的說法,以致於對教師工會抱持疑慮的人,此刻更應該挺身加入教師工會之籌組,以具體行動維護自己的尊嚴與權益。
進一步言,這樣的結論同時說明著,長期反對教師工會的政府部門其實已經為教師工會鍛造了武器並且創造了條件,按這樣的趨勢發展下去,教師工會與教師權益之勝利都是不可避免的。此時對教師組織而言,更應善用這樣有利教師工會之氛圍,要知道,教師組織工會不只是法律戰,更是不折不扣的宣傳戰。筆者向來以為,與其說教師工會之險阻來自於公部門與過時法規,毋寧說是來自組織的不作為與會員的不認同,既然政府部門樂於替教師工會做免費宣傳,教師組織又怎能平白放過這樣好好教育會員的機會呢?
事實上,這10年來,在教育環境不斷市場化與商品化下,教育從業人員組織工會之需求,也早已從少數人「應然」的理想,變成是一個無可迴避的「實然」問題。在國中小方面,有讓基層怨聲載道的九年一貫問題與學生輔導管教爭議;高中職方面,課程改革的怒火正在延燒;高等教育方面,學校與教師之評鑑爭議、公立大學法人化問題,甚至有限經費的分配問題,在在衝擊著象牙塔裏的大學教師。
然而,觀察這些年來台灣教師組織的發展,我們注意到一個現象,無論是現行依法成立的各級教師會,或是走在法律授權前的教師工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同仁有著較為積極的作為,相較起來,大學院校之教師顯然較為沈默,不少學校迄今仍然沒有成立教師會可見一斑。
不過,最近,我們亦看到一些可喜的改變,多個大學之學校教師會對於官方版的5年5百億高教經費分配方式表達了強烈且專業的意見,尤有進者,亦有大學教師及研究人員,正在積極籌備一個具有工會精神與性質的專業社團。此外,幾個工運團體也正密切討論有關「勞動者家長會」的籌組事宜,替廣大的勞工家庭在教改中發聲。
這樣的發展顯然不是一個偶然的現象,它意味著台灣各級學校的教育從業人員已經普遍從過去國家給予的工具性定位中覺醒,政府則再無餘力遂行其管制與禁止,眼前政府應該要做的,不是執迷不悟續做教育人員組織工會的絆腳石,而是正視這樣的事實與潮流,與全國教育人員站在一起,早日完成組織教師工會的目標。(原載台灣立報94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