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人:范姜仲宇、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分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九十八縣教師字第173號
附件:1.桃園縣教師會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細則
2.桃園縣教師會公益救助基金申請表
主旨:請各會員學校教師主動發現需要協助的家庭,向本會申請救助
,給急難貧童送上愛心,給需要的家庭獻上關懷,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公益救助基金設置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本會公益救助基金自96年運作以來,感謝老師積極主動發現
急需救助案件,目前已累積200餘件個案,讓需要救助之學童
家庭適時得到大家的關懷與幫助。
三、歷經八八水災,許多學童自災區至本縣依親安置,同樣適用本
救助範圍。
四、期待有更多在教學現場的老師發現需要協助的家庭,讓「公益
救助基金」發揮最大效益,為寒冬中的孩子送暖,一起把老師
們的愛傳出去,也為社會盡一點微薄的力量。
五、申請相關文件如附件。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發函-173附件1.doc
發函-173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