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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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九十八縣教師字第178號
附件:一.委託書、二.議程及出席回條、三.會員代表名單、四.各校理事長(分會聯絡人)
名單
主旨:本會召開第八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暨各校理事長(分會聯
絡人)會議,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八年十一月七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八時三十分
開始報到)。
二、地點: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
(地址:平鎮市環南路3段88號,平鎮高中旁,備平面及地下停車場)
三、本次會議將處理「2009年底三合一選舉—桃園縣教師會教育合作夥伴之
推薦」等重要事項,請各會員代表及各校理事長(分會聯絡人)務必撥冗
出席。
四、會員代表因故無法出席者,請填寫委託書委託其他會員代表(共89位,
會員代表名單如附件三),但毎位會員代表以接受一位會員代表委託出席
為限;委託出席人數,不得超過該次會議親自出席之會員代表人數三分之
ㄧ,如有超過情形,以報到先後順序決定之。【依據桃園縣教師會會員代
表大會規程第十一條】
五、委託書正本當天務必請被委託人(會員代表)攜帶到場辦理報到。
六、出席人員回條請於十一月四日(星期三)下午四時前傳真回本會。
七、當日出席人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予公假處理,並得以課務自理方式申
請補假半日,核計研習時數3小時。
(請先至「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點選主辦單位:桃園縣教師會」登錄)
正本:第八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含分會聯絡人)
副本:本會全體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發函-178附件1.doc
發函-178附件2.doc
發函-178附件3.doc
發函-178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