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發送表
編號
學校名稱
學生年級
代申請教師
金額(新台幣)
核發日期
簡要敘述
備註
99012
三光國小
二年級
陳宜君老師
5000元
99.01.11
該生被生母遺棄,現由媽媽朋友同住,但未完成收養手續,而養母經濟不佳,生活困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