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10日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032號
附件:
主旨:請 貴校儘速函復林奕均老師核准之協助處理本會會務公假,詳
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校99年2月10日平小教字第0990000713號函。
二、林師續請協助處理本會會務之公假,已於99年2月24日業經教育
處吳處長林輝協調 貴校後同意准假。
三、為避免後續林師請假之爭議,請 貴校儘速函復,並再次感謝給予
本會之相關協助。
正本:桃園縣立平興國小、桃園縣教育處吳處長林輝、桃園縣教育處郭副處長工賓
副本:林奕均老師(平興國小)、桃園縣政府、本會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