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陽明高中案-中辦書函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學生必須參加國中基測
有關國立陽明高中案,自從本會昨日發出向行政院長、教育部長陳情函後,感謝全國教師會協助關心並處理,
今日下午本會接獲全國教師會轉知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發出最新公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學生必須參加國中基測」。
在此肯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之明快處理。
其餘內容,詳如所附公文!
●●990319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書 函●●
===================================================================================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書 函
機關地 址:413臺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之4號
傳 真:(04)23330776
聯絡人:林美伶
連絡電話:04-37061210
受文者:本辦公室(第二科)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教中(二)字第099050450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落實教育部「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緩解國民中學學生升學競爭壓力之精神,各校辦理擴大免試入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學生必須參加國中基測,請查照。
說明:
ㄧ、依據本部「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辦理。
二、免試入學新生請確實依有教無類與因材施教之教育理念,依核定科班常態編班,不得另行成立專長班,或依基測成績進行能力分班及學習成就總檢視。
正本:國立暨私立(不含北高二市)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桃園縣政府、教育部中等教育司、本辦公室(第二顆、第三科、第五科)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