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發送表
編號
學校名稱
學生年級
代申請教師
金額(新台幣)
核發日期
簡要敘述
備註
99055
新明國小
三年級
劉承豪老師
5000元
99.03.22
低收入戶,父母離異,母親為外籍,微薄薪資獨自撫養二子,經濟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