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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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陳惠心、彭如玉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6月7日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086號
附件:桃園縣教師會「與縣長有約」議題
主旨:檢附本會「與縣長有約」議題,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八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暨第四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議決議
辦理。
二、復 貴府99年5月11日府教創字第0990170994號函。
三、檢附本會對於有關本縣教育之應興革事項(如附件),期待與 吳縣
長志揚以「與縣長有約」座談方式,作進一步交流與共商解決方式。
四、為回應基層心聲,敬請 貴府惠予安排。
正本:桃園縣吳縣長志揚
副本:桃園縣政府、本會理監事(以e-mail發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發函-086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