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張玉玲、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分會)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6月14日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091號
附件:一、桃園縣教師會九十九年度第三次全縣理事長會議研討計劃一份
二、代課費請領表
主旨:請派員參加「桃園縣教師會九十九年度各級學校教師會會
務研習暨第三次全縣理事長會議」,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會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活動時間:99年6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00~16:00
三、活動地點:平鎮市立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
(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平鎮高中旁,備平面及地下停車場。)
四、參加人員:本縣各級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理事長、分會聯絡
人(分會長)、本會理監事。
五、請各校教師會理事長 (分會長)務必派員參加,並領回第40期會訊
。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年6月22日(星期二),報名表如附件。
七、研習時數:三小時(請先行至「桃園縣教育網路中心 桃園縣教師
會」登錄),參加人員以公假處理,代課費由本會覈實支付(填寫
附件表格傳真至本會憑辦,若有代課費問題,請事先傳真向本會申
請,正本請於開會當天繳交)。
八、計劃如附件。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發函-091附件1.doc
發函-091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