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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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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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071號
附件:一、桃園縣教師會新聞稿
二、桃園國中98學年度第二屆管樂團錄取名單
三、「桃園國中98學年度第二屆管樂團錄取名單」其編入班級一覽表
四、98學年度管樂團新生班級重新調整結果公告
五、桃園國中98.8.10重新調整後知各班人數一覽表
六、教育部96年11月12日台國(四)字第0960174492號函
主旨:有關桃園縣立桃園國民中學98學年度新生編班違反「常態編班」乙案,至今
違法具體事實仍俱在,桃園縣政府(以下簡稱縣府)明顯有怠忽職守與包庇之
作為,請 貴院嚴查並予以糾正,請 查照。
說明:
ㄧ、桃園國中98.7.30的新生抽籤之「公開抽籤」,明顯違反「公開抽籤」的「
集中、透明、監督」程序:桃園國中當日將籤箱分成18個籤箱、18處,同時
在各個抽籤教室進行,縣府督學僅ㄧ人,無法同時兼顧18處的抽籤過程,
而且就本會收集之證據,明顯是「18個籤筒、18個樣!任你抽!」:有的「
抽籤說明」標示不清,而且負責人員沒有戴識別證」,「有的由同一群組的
家長代抽,有些由老師代抽,有些教室裡無人在場,只剩老師ㄧ人在代抽
。」「有的學生在籤箱旁邊或跟家長或跟同學可以邊討論一邊嬉戲的抽籤
!」甚至可以把玩籤筒,將籤筒「倒下來」抽!還有籤筒擺放在講桌底下的
,「最離譜的是:「18號籤筒」沒人看管──作業尚未完成,負責的老師不
見了,桌上籤筒中的籤無人看管!」還有連大門都關起來了,根本無法「透
明、共見」?。(附件一)
二、98.7.30編班作業完成後,在學校公告編班名單中,發現管樂團錄取名單(附
件二)全部集中在11,12二班(附件三)。經比對,學校公告管樂團錄取28
人,與事先公告抽籤群組,確實發現都不在名單中,亦證實管樂班當日不用
到校抽籤,顯然98.7.30日當天的籤筒中的籤一定有被動了手腳,否則要如
何抽才能抽出如此「巧妙」的結果?!讓「不用抽籤」的名單可以「巧妙」
的出現在抽籤結果的名單中!
三、桃園國中於98.8.10僅針對遭檢舉之兩班管樂團之學生做抽出後分散處理(
附件四),並未全部班級重新抽籤,不僅對於原「說明一、二」之錯誤無任
何處理,亦造成後來11班、12 班之人數僅餘19人及20人(附件五),其餘
班級則有33人、34人、35人、36人者不等,明顯違反國教法之新生編班人數
及常態編班原則之規定。
四、針對桃園國中違法編班之事實,縣府未能依據教育部96年11月12日台國(四
)字第0960174492號函(附件六),要求限期回復常態編班,造成桃園國中
至今違法具體事實仍俱在,對於落實政府之常態編班政策實有嚴重的損害,
相關人員明顯有失職與包庇之行為,建請 貴院對縣府及違反常態編班之桃
園國中相關人員予以糾正。
正本:監察院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傳送)、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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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函-071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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