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減收代辦費 東縣、苗縣家長省最多
台東縣和苗栗縣財政狀況並不如桃園縣,但對於減輕家長負擔卻拿出最大的誠意!
對照桃園縣政府減收項目慢吞吞,人家99年度就全面取消不合理的代收代辦費,或者100年度全面取消的也不在少數,結果桃園縣長吳志揚仍要拖到101年才要全面取消,和其他縣市比較,桃園縣政府就是要多收一年不合理的代收代辦費,還發出新聞稿稱「家長有福了!」桃園縣的家長們恐怕有被騙很大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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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收代辦費 東縣、苗縣家長省最多
國語日報
(2010/8/27)
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蒸飯費、午餐燃料費、家長會費……,國中小代收代辦費名目多,雖然免學雜費,但代收代辦費加起來也要上千元。下週一開學在即,有些縣市回應監察院糾正,新學期將減收費用;但有些縣市來不及因應,加上財政困難,希望能仰賴中央補助,各縣市作法大不相同。
監察院在今年六月針對公立國中小學代收代辦費提出糾正,認為學生不須繳納,項目包括班級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共四項。臺北市本學期停收班級費和學生活動費,臺北縣教育局研議從一百學年度起,停收國小學生活動費和國中小班級費。
苗栗縣在今年寒假的校長會議曾討論,將停收班級費、學生活動費、電腦維護費、午餐燃料費、午餐基本費,每名學生可以省下四五百元。臺東縣也跟進,包括蒸飯費、游泳池水電與管理費、電腦設備維護費、班級費、齲齒防治費及學生活動費等六項全部免收,縣府一年增加一千六百萬元負擔。國教科長張其旭表示,會向教育部申請補助,不過還是會排擠到其他教育經費。
臺中市教育處國教科長張美雲坦言,過去有家長質疑學校巧立名目收費,像是腳踏車保管費,臺中市順應時代潮流,早在兩年前就取消這項收費。
高雄縣市、彰化縣、南投縣、新竹縣、宜蘭縣、雲林縣、嘉義市、臺南縣等縣市,由於九十九學年度預算早在學期前已編列,來不及作業,還是依照過去標準收費。另外,屏東縣這學年取消蒸飯費,臺南市上學年度就已經取消學生活動費和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花蓮縣也已停收蒸飯費。
澎湖縣教育處表示,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原本就沒有收,研擬利用澎湖縣免稅商店每年收益的部分特許規費,成立兒童教育基金,用來補助另外三項代辦費;如果來得及,這學期就可以全面停收。金門縣、連江縣由於離島補助加上縣內補助,金門縣僅收簿本費和家長會費,連江縣則只收取班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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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國中小代辦費 桃縣逐年刪 101年只收6項
2010-11-18 中國時報 【甘嘉雯/桃園報導】
教育部列出國中小學代辦費明目多達十六種,卻遭監察院糾正部分不宜再收,桃園縣於去年取消四種費用,九十九年度第二學期起將再減收三項,而到一百零一學年度全面配合教育部政策,十項全都免除,僅剩核可的六項,盼能夠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縣議員謝彰文要求縣府承諾絕不可以跳票。
教育部遭監察院糾正後,目前學校可以代收代辦費用有六項,包括教科書籍費、學生寄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及午餐燃料費,但除此之外,還有十項為較為不妥的收費,桃園縣教育處正逐年減少項目。
教育處長吳林輝表示,早從去年起,桃園縣已經主動取消收取寄生蟲檢查費、尿液檢查費、腳踏車停車費及網路使用費,預計從九十九年度第二學期起免收蒸飯費、齲齒防制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至於第三階段配合教育部指示,將於一○一學年度刪除班級費、學生活動費及電腦設備維護管理費三項,三階段共計十項。
謝彰文指出,由於班級費、學生活動費每年約需五千萬,教育部建請地方編列預算支應,至於電腦設備維護管理費每年約需一億兩千萬元,她怕縣府到時候跳票,盼縣府能承諾一定要做到。
教育處表示,明年起學生每年最多約可省下近五百元,而縣府將額外編列兩千萬元補足校園安全所需經費,學校也不得以此理由再向學生收費。
縣府初估每年將再額外籌編五千五百萬補助給學校,為造福桃縣家長與學生,減輕家長的負擔,縣府將除將籌編相關預算外並積極爭取中央補助,一○一學年度每位學生每學期將可再省下三百八十元,收費項目就只剩下可收費的六項。
●●991117桃園縣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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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2010/11/17 下午 03:07:00
發稿人:教育處設施科
【教育處】家長有福了!桃縣國中小代收代辦費將再陸續減收6項!
為減輕縣內家長與學生就學負擔,桃縣國中小代收代辦費項目繼98學年度減收腳踏車停放費、網路使用費、寄生蟲及尿液檢查費後,自明(100)年起將再減收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蒸飯費、齲齒防治費等3項,學生每年最多約可省下近五百元。
縣府教育處表示,由於憲法保障國民有受教的權利,因此各公立國中小的學雜費均為免費,目前家長繳交的費用均屬代收代辦費,如教科書及午餐費等,目前這些核定收費項目共有12項;又為減輕家長負擔,桃縣決定自100年(99學年第2學期)起減為9項,國中小將不再收取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蒸飯費、齲齒防治費等3項,所需經費近千萬元由縣府全部吸收補給學校,學生每年最多約可省下近五百元。此外,縣府將額外編列2000萬元補足校園安全所需經費,學校亦不得以此理由再向學生收費,家長自明年起亦不再繳交校安費!
另基於收費合理性及監察院關切,教育部先前邀集各縣市政府研商代收代辦費事宜,決議101年學年起將再擴大免收項目,桃縣基於減輕家長負擔將全力配合,屆時包括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班級費、學生活動費等項目於101學年度免收。縣府初估每年將再額外籌編5500萬補助給學校;為造福桃縣家長與學生,減輕家長的負擔,縣府將除將籌編相關預算外並積極爭取中央補助,屆時101學年度每位學生每學期將可再省下380元,收費項目亦減至6項。
為讓中小學收費事項更為明確,教育部將考慮修訂國教法相關規定,並將另於國教法施行細則中,對國中小學「學費」、「雜費」及「代收代辦費」的定義,加以原則性規範,規範般訂後桃縣將全力配合。此外,縣府教育處亦要求縣內國中小除提供便捷的繳費方式外,各校的收費項目應按教育部及縣府核定之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之項目收費,讓各項收費項目制度化及公開化。
本則新聞聯絡人:桃園縣政府教育處 教育設施科蔡杏旻3322101分機7407 賴銀奎7400
●●【2010/09/16教育桃源電子報】桃園縣向學生收取的代辦費項目,為各縣市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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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向學生收取的代辦費項目,為各縣市之冠
國中小長期收取的代辦費,有六項被監察院「糾正」,認為違法要求停收。
監委沈美真、吳豐山、陳進利提案通過糾正案,也創下第四屆監委糾正最多行政機關的紀錄。分別糾正行政院、教育部及二直轄市、23個縣市政府。
監察院糾正各縣市教育局,指國中小為義務教育,要求學校不得再代收「蒸飯費、班級費、游泳池水電管理費、午餐燃料費、午餐基本費、學生活動費」等代辦費,造成家長額外負擔。
聯合報報導:「桃園縣向學生收取的代辦費原為十八項,為各縣市之冠,教育處決定逐年遞減,新學期減為十四項。」
據本會了解,新學期減為十四項,仍然是位居各縣市之冠,相對於:「首善之區的台北市,因早在監院提出糾正前,就有不少家長團體反映,認為代辦費項目應檢討,前年起就已免繳腳踏車停車費及蒸飯費等,今年則免收班級費與活動費,預計每位學生今年可再少繳一百五十元。」
看來,最有錢縣長 吳志揚三冠王對於「造成家長額外負擔」的改善是一點都不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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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2010/09/13
代辦費收多少? 家長罵「一國多制」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國中小收取代辦費,監察院認為違法提出糾正,要求不得再收,但有三年緩衝期,致新學期開始,各縣市是否停收做法不一,家長批一國多制不公平。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侯永全攝影
國中小長期收取的代辦費,有六項被監察院「糾正」,認為違法要求停收。但新學期已開始,各縣市對於停收的做法仍不一,引發家長質疑「一國多制,同為義務教育,為何我們就要多繳費,要當冤大頭」。
監察院日前糾正各縣市教育局,指國中小為義務教育,要求學校不得再代收「蒸飯費、班級費、游泳池水電管理費、午餐燃料費、午餐基本費、學生活動費」等代辦費,造成家長額外負擔。
由於監院給各縣市三年緩衝期,以致新學期開始,各縣市出現代辦費是否停收的紛亂現象。台東縣決定全面刪除代辦費,項目比監院要求的多了兩項,平均每人每學期可望少繳近五百元;配合這一改變,台東國中小九成家長還未收到註冊單。
首善之區的台北市,因早在監院提出糾正前,就有不少家長團體反映,認為代辦費項目應檢討,前年起就已免繳腳踏車停車費及蒸飯費等,今年則免收班級費與活動費,預計每位學生今年可再少繳一百五十元。
台中縣、宜蘭、新竹縣新學期照收各項代辦費。國教科長蔡志文說,中縣計劃二○一二年才實施停收,「否則現在每年就要多編一億經費支應,對縣庫負擔沈重」;但多數縣市是採逐年減項,項目從一至二項不等,例屏東縣僅刪影響最小的蒸飯費。
各縣市做法不一,引發家長批評。台中縣南陽國小家長趙英超就質疑,「台中縣為什麼還要等到二○一二年?政府老是搞一國兩制。」
桃園縣向學生收取的代辦費原為十八項,為各縣市之冠,教育處決定逐年遞減,新學期減為十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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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停收班級自治費和學生活動費
更新日期:2010/09/07 17:30
配合教育部101學年度前逐步停收代辦費,台北市國中小的代辦費,去年停收了蒸飯費和腳踏車停放費,今年的班級自治費和學生活動費也不用繳納,剩下的游泳池水電費,和電腦設備維護費,預計明年也會停收。如果以台北市目前15萬的小學生和10萬的中學生計算,台北市政府將多支出五千萬的預算。(2010/9/7 下午 05:30:37 張益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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