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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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范姜仲宇、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分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7日
發文字號:九十九縣教師字第159號
附件:承辦「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計畫研習申請表
主旨:為擴大參與,歡迎各校教師會(分會)預定承辦教育部補助桃
園縣100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案,詳如說明與附件,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桃園縣100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案辦理。
二、本會經理監事會議決議,為擴大參與,歡迎各校預定承辦。
三、本研習由學校教師會與學校取得合作共識後,共同處理承辦、核
銷及貴校承辦人員敘獎事宜。
四、研習共四大類,請詳見附件。
五、申請金額:每場研習以新台幣壹萬伍仟元為原則。
六、每校限承辦一場次,並將申請表(如附件)、計劃、預算(請上
本會網頁之「教師研習進修區」→「教師會研習專區」下載參考
使用),先以傳真方式送至本會審定,以傳真先後順序錄取。
七、欲申請者請從速,以免向隅,申請截止時間99年12月17日。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羅焜榮
發函-159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