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新聞稿
踢爆!大溪國中「以分組教學為掩護,行違法能力編班之實」!
太過分!學生被分等級──家長投訴:「成績不好,連座位都沒有!」
我的同班同學不見了!──「在原班上課時間比在他班上課時間少」?
去年11月,就讀大溪國中三年級的學生家長向本會投書,指稱大溪國中違反常態編班,竟然使他的孩子沒有一個可以安身的座位,直呼:太誇張!太過分!
本會根據投書所指稱之線索並收集相關資料,拼湊還原大溪國中違反常態編班的原貌,發現大溪國中「以分組教學為掩護,行違法能力編班之實」:
違法一:科目違法──教育部規定國中三年級僅限「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等3個領域科目分組學習,但大溪國中的分組跑班科目竟然包括「國文、理化、英語、地球科學、數學、健康教育、社團」等7種科目,也就是說,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在目前大溪國中九年級的課表中僅能有14節課(也就是40%的課)可以做分組跑班的學習,結果,大溪國中竟然以高達22節,涵蓋7種科目要求學生能力跑班,佔課表總節數62.9%,嚴重違法!連「健康教育」課都要跑班,而且跑班科目超過教育部規定,恐怕內情不單純!
違法二:分組跨班組群,數目違法──教育部規定國中二年級、三年級得以二班或三班為一組群,依學生學習特性分組學習,大溪國中竟然以6個班及8個班為兩大跨班組群,分別為:【901、903、904、907、908、909、910、912】及【902、905、906、911、913、914】兩大組,此可從各班的課表看出分成兩大類型排法,以及從加強分組班【909、913、901、911】等四班學生之原始班的分佈即可得知,這種「高難度」的排課與分組方式,恐怕只為集中「菁英學生」、服務「菁英學生」!
違法三:能力編班現形!──我們陸續觀察該校的模擬考名次排名分佈,發現排名前100名的名單中,全由909(分組班)、913(分組班)的學生包辦,而第101名至200名則以901(分組班)及911(分組班)的學生最多,顯然大溪國中將全校九年級的學生以成績為依據作能力分班,集中各班好學生上課,成績較頂尖的學生,都被抽去特殊的A組或S組,變相拚升學,頂尖學生集中加強分組班【909、913、901、911】等四班,包辦模擬考前200名!再對照該校公佈第一次定期考查九年級各班成績優良名單,各班成績名列前茅(前三名)的學生明顯集中在【909、913、901、911】等四班,毫無遺漏,大溪國中違法能力編班已經非常明顯!
違法四:成績不好,連座位都沒有!──大溪國中為了集中各班好學生上課,犧牲成績較差的學生,家長曾向本會投訴:他的小孩曾經長達三個月沒有座位,因為大溪國中向他表示:「為配合學校跑班作業並方便他班所屬A組和S組等課業優秀的學生,所以將原班非A組和S組學生的物品往教室角落放置,並將他班A組和S組學生的書本放在您孩子的桌子內,以利優秀學生上課方便…..」,這根本等於宣告:「成績不好,連座位都沒有!實在太過分!」而且還發現他孩子每週待在自己原班上課的節數居然比在他班上課的節數要少,全班要在一起上課的時間幾乎是少之又少!大溪國中的學生在學校最後一年所要面臨的考驗是:老同學不見了!座位不見了!校園階級化!
違法五:未將計畫報教育處核定!──按教育部規定,分組學習之實施,應將計畫報縣 (市) 政府備查。經本會向教育處查詢,大溪國中不僅沒有向桃園縣政府教育處備查,查該份「桃園縣大溪國中98學年度『跨班級分組學習』實施計劃」,號稱「兼顧常態編班精神」,內容諸多「與事實不符」,根本就是矇騙家長且睜眼說瞎話,聲稱「本計劃…..相關資料報教育處備查後實施。」!最諷刺的是,大溪國中還榮獲桃園縣政府【品格100】實踐學校入選!
本會已於去年12月7日去文向桃園縣政府檢舉大溪國中有多項違法,據了解大溪國中除了還給學生「座位」之外,其餘似乎仍然「紋風不動」,更沒有要回復常態編班的意思!
大溪國中公然「以分組教學為掩護,行違法能力編班之實」,顯然正考驗著來自教育部國教司,曾經擔任第二科科長並對常態編班業務嫺熟的新任桃園縣教育處長吳林輝的執法魄力!
本會將檢附所有資料請教育部查察,是否符合教育部96年11月12日台國(四)字第0960174492號函中所提:「..國中三年級以成績為依據重新編班或調整學生,實施能力分班;本部基於適法之督導,均將嚴正要求所屬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限期回復常態編班,並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12條第1項規定:「…學校違反本準則規定者,校長及學校相關人員應依法令規定議處」辦理。」
桃園縣教師會99.1.7
新聞連絡人︰理事長羅焜榮0911238812
副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資料一】家長投訴書
【資料二】大溪國中98學年度九年級各班課表
【資料三】大溪國中98學年九年級分組班級(S組、A組)之「原始班」人數分佈表
【資料四】大溪國中98學年度九年級模擬考成績一覽表
【資料五】大溪國中98學年度第一次定期考查九年級各班成績優良名單
【資料六】桃園縣大溪國中98學年度『跨班級分組學習』實施計劃(未報府)
【資料七】大溪國中96學年度新生編班公告名單
【資料八】教育部96年11月12日台國(四)字第096017449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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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第8條 國中小之分組學習,以班級內實施為原則。但國中二年級、三年級得就下列領域,以二班或三班為一組群,依學生學習特性,實施年級內之分組學習:
一、國中二年級得就英語、數學領域,分別實施分組學習。
二、國中三年級得就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分別實施分組學習。其中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得合併為同一組。
前項年級內分組學習之實施,應由學校邀請該校教師會代表 (無教師會者,由各該年級教師代表) 、學生家長會代表及學校行政人員共同訂定計畫,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