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5/today-north5.htm
國小工程弊案 兩校長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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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潭鄉武漢國小校園內中庭綠美化工程惹弊端。(記者沈繼昌攝) |
分別求刑14與12年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龍潭鄉三坑、武漢兩國小,九十二年間以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空污基金做校園綠美化,昨天地檢署起訴,指有人擅自變更工程,包庇廠商圍標且浮報經費,萬年青從一盆四十一元,報價到二千四百元,環保局還照常驗收通過,因此將兩校長、學校總務主任、多名環保局官員及廠商等十三人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
環局副局長林鵬翔也被訴
被起訴者為三坑國小前校長謝榮宗、總務主任吳招美、武漢國小前校長廖運宏、總務主任林榮財,另有時任環保局綜計課長、現任副局長林鵬翔、前空污課長陳清南(已退休)、稽查員周裕聰、徐慶勳及廠商何崇泰、前三坑國小家長會副會長申金鳳、張豐穎、項智偉、王政順、溫福旺等人,其中謝榮宗被求刑十四年、廖運宏與吳招美被求刑十二年、林榮財被求刑十年。
檢方起訴書指出,三坑、武漢二國小都於九十二 年間以綠美化校園內裸露地為由,向環保局申請經費,分別獲二○一萬元與一一七萬餘元補助款,兩校取得補助後都與昆辰公司負責人何崇泰勾結,由何某找來陪標廠商,經校方掩護得標。
起訴書指出,工程進行時校方卻變更施作地點,廠商將綠美化植物報價灌水,其中萬年青從一盆四十一元,報價到二千四百元,比市價高出達五十七倍,甚至還建了與綠美化無關的假山、水池等水泥設施,離譜的是環保局官員驗收時也讓工程過關。
案經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於去年發動偵辦,檢察官昨天偵結將涉案十三名官商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