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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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一○○縣教師字第022號
附件:桃園縣教師會第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名單推薦表
主旨:本會訂於100年6月11日(六)召開第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
會,請 貴會推派新ㄧ屆會員代表,以利本會籌備相關事宜,
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各校推派會員代表人數如下:
(一)會員教師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下者,選派二名會員代表。
(二)一百零一人至兩百人者,選派三名會員代表。
(三)兩百零一人以上者,選派四名會員代表。
二、會員教師總人數之計算,以當年度會員所繳會費數額及會員名
冊計算之。【桃園縣教師會會員代表大會規程第三條97.6.14 第七屆
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三、請各會員(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派出會員代表與會, 貴
會推派之會員代表為當天可出席者,亦盼務必參加。同時歡迎
分會列席。會員代表資格限「已完成繳交100年度會費」之會
員。
四、本屆會員代表名單匯整送理監事會議審議後,於本會網站公告。
五、本屆會員代表大會將進行理監事改選,登記日期自會員代表名
單公告起至五月二十六日止,屆時將另發文通知,敬請留意。
六、會員代表名單,請惠予協助於100年4月19日(二)前回傳至
本會。Fax:428-3397 / Tel:428-0368。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含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 羅焜榮
發函-022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