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第八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議程
時間:一百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下午14:00至16:00)
地 點:本會辦公室
主 席:羅焜榮
出席人員:本會理、監事
列席人員:後補理監事、本會幹部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八屆第九次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3-6)
第八屆第二次臨時理事會議紀錄(附件二,P.7-8)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0年3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三(P.9-10)
◆上繳全教會100年會費報告
◆本會100年度預算修正報告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請審核1000323第八屆第六次常務理事會議記錄。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四(P.11)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審核99年12月、100年1月份收支決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如附件五(P.12-13)。
辦 法:請審核。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推派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第七屆之會員代表名單。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依據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00年3月29日,100全教組字第100166號函。(公
文如附件六,P.14)
3.依據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會員代表大會規程「第三條本會會員所屬會員之會員教師
總人數在三千人以下者,選派五名會員代表,參加本會會員代表大會﹔超過三千人
者,每二千人內增派一名會員代表﹔會員教師總人數之計算,以前年度會員所繳會
額及其會員名冊計算之。
4.本會99年會員人數人,得推派7人。
辦 法:請推派。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政策組
案 由:請討論本會第九屆理監事推荐名單。
說 明:依據本會理監事選舉罷免辦法第八條辦理:「本會理事會應選派理事三人、監事會選派
監事二人,成立理監事候選人資格審查小組,審查理監事候選人資格﹔未符合本辦法
規定之條件者,不得為本會理監事候選人。」
辦 法:請推薦。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審定本會第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之各校會員代表名單及計劃。
說 明:1.依據本會會員代表大會規程第五條辦理。
2.會員代表名單如夾頁。
3.計劃如附件七(p.15)。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討論本會第九屆理監事選舉之理監事會推薦名單。
說 明:依本會理監事選舉罷免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辦理(推薦人數以不超過應選名額三分之二為限)。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提案七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本會章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修訂案。
說 明:1.依據本會95.6.17第六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98.9.19第八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預定於100年5月1日成立「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2.討論通過後,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原條文 | 修正條文 | 說明 |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會費:會員所屬個人會員每人每年玖佰元,(內含全國教師會公告上繳之會費貳佰元整,司法訴訟基金壹佰元及公益救助基金壹佰元),並於入會時繳交。 會員不繳會費者,將視同出會並停止其會員相關權利;重新申請入會者,則每單位須另加繳重新入會費二仟元。 |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會費:會員所屬個人會員每人每年十元,由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代收。 | 因應本會組織轉型為工會員教師會會費作修正。 |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8-10理監事議程(附件一).doc
8-10理監事議程(附件二).doc
8-10理監事議程(附件三).doc
8-10理監事議程(附件四).doc
8-10理監事議程(附件六).doc
8-10理監事議程(附件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