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六次籌備會議紀錄
一、 時間:中華民國100年4 月26日下午4時30分。
二、 地點:桃園縣教師會辦公室。
三、 出席人員:5人(如簽到表)
列席人員:0 人 請假人員:2 人
公假人員:0 人 缺席人員:0 人
四、 主席: 彭如玉 紀錄: 陳惠心
五、 主席致詞: (略)
六、 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100年5月1日(星期日)召開本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工作分配案,提請討論。
說明:本會於上開日期假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召開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為使當日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分工表(如附件一),請討論。
決議: 修正後通過。贊成:4票,反對:0票,通過。
案由二:有關本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來賓邀請案,提請討論。。
說明:本會業於100年4月15日以(100)桃縣教產工籌字第002 號及003號函知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及各學校支會通知第一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並通知桃園縣政府勞工局、教育局及各學校支會列席參加,擬邀請與會之來賓,請討論。
決議:邀請來賓如下所列,並授權各委員會後如另有邀約其他來賓,逕與會務人員聯繫邀請。贊成4票,反對0票,通過。
1.官方代表:縣長、議長、勞資局局長、教育局代理局長、教育局主秘
2.桃園縣教師會顧問
3全國教師會
4.桃園縣產業總工會。
5.桃園縣校長協會。
6.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桃園縣現任家長會長協會、桃園縣家長協會。
案由三:龍山國小等13所支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名單補正案,提請討論。
說明:因本會製作之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結果回報單之誤植,造成龍山國小等13所學校支會會員代表之公告名單有誤,為使相關會員大會會員代表之權力得以維護,故請通過確認後公告並通知相關人員。
決議:同意新增及變更,新增代表:陳世祈(中山國小)、陳聰達(中山國小)、蘇夢琴(大有國小)、許瑞蘭(建德國小)、林嘉璇(莊敬國小)、邱勝忠(文山國小)、許開力(龍山國小)、陳舒吟(大坑國小)、陳俊志(大園國中)、謝啟東(三民國小)、彭如玉(山豐國小當然代表),變更資料:楊巽弼(僑愛國小)、曾偉祥(龍潭國小)、趙廣林(中平國小),並提5月1日會員代表大會確認。贊成4票,反對0票,通過。
七、 臨時動議:
【動議ㄧ】
案 由:請審議本會會費收取原則。
說 明:1.按本會章程(草案)第四十一條規定辦理。
2.本會之「入會費」,會員每人繳納1200元整。
3.本會之「經常會費」:以每月100元為計算,12個月共1200元(內含司法救助基金100元,公益救助基金100元),以年繳方式收取。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贊成:4票,反對:0票,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籌備會
案 由:請審議100年加入本會之入會費優惠原則。
說 明:為團結並擴大本會組織,以利儘速達到未來進行團體協商時之「二分之ㄧ」門檻,故鼓勵原桃園縣教師會之會員於100年7月31日前加入本會成為會員者,其入會費優惠為200元。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贊成:4票,反對:0票,通過。
八、 散會:。
主任委員: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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