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於100年4月27日邀集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各委員(包含家長代表、行政人員代表、各學年教師代表及科任教師代表等)召開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會議。該會議獲致各委員之共識,並做成決議:本校100學年度學校營養午餐供應方式,以繼續委託楊心國小午餐資源分享方式辦理。
本縣教師會論壇為全縣教育工作同仁傳達教育最新資訊、溝通教育理念,分享教學心得、教育工作經驗,以及了解相關工作權益、釐清工作權責….之公開言論平臺。本校對於部分匿名者,將教師會論壇淪為個人欲達己欲之私器,深表遺憾!對於其嚴重破壞兩校校譽、涉及毀謗之不當言論,本校除嚴正譴責之外,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減輕多數家長的經濟負擔、協助弱勢家庭的孩子獲得更多照顧。」是教育工作者的社會責任,也是教育價值之所在。
在觀念上,我們可以有落差;
在行動上,我們可以待協調;
「堅持做對的事」,我們一定也可以…..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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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你去查給你加油加油很難查的啦
個人想法如下:減輕多數家長的經濟負擔(這是國家的責任)、協助弱勢家庭的孩子獲得更多照顧(這也是國家的責任)!
有關「保留法律追訴權」的用詞是不精準的:http://blog.sina.com.tw/qq1200/article.php?pbgid=8568&entryid=33442
我覺得楊梅國民小學的行政人員
沒有傾聽校內老師的心聲梅的行政國民小學楊梅國民小學
樓上說得好
聲明稿代表什麼?
楊梅國小總務主任不是教師會的人耶,為什麼可以利用本網站發聲而不用繳會費?
「減輕多數家長的經濟負擔、協助弱勢家庭的孩子獲得更多照顧。」
以這個理由強迫全校師生一定要接受難吃而沒有口味的楊心午餐,難道楊梅國中45元的午餐就沒有照顧弱勢嗎?不是理由的理由,不能令人心服。
從頭到尾的重點就是楊心的午餐超級超級難吃!
難吃這件事一直都不提也不解決!
弱勢的孩子在家已經吃不好了,來到學校又吃的更不好,營養不良更形成學習上的弱勢,何時才有機會翻身?
誰可憐營養不良的弱勢孩子
建議全校分成
家裡貧窮吃不起、學校也認定沒資格吃好吃又營養美味的------吃楊心國小30元的
父母不在乎15元差距只要孩子吃的營養美味又健康的------吃原供應廠商45元的
一切都解決了
某某大說:請各位老師為貧窮學生著想,有些學生家裡買不起電視機、買不起電冰箱、買不起手機,他們吃不起一餐45元的營養午餐,他們只吃的起一餐30元的不營養午餐,如果老師們夠體諒他們真的吃不起,請仔細想想,我們除了委託XX國小一餐30元之外,我們還有其他的辦法嗎?拜託各位老師多多體諒弱勢學生的苦楚,他們真的吃不起營養午餐。我們只負責不要沒得吃,至於營養、美味都不重要。拜託各位老師再三考慮除了委託XX國小一餐30元之外,我們還有其他的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