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當初我選擇要走上老師這條路時,還不知道超鐘點和輔導課有額外收入(當然有付出有收穫, 這是天經地義的)這些事情!我想大多數的老師應該也一樣。
當老師的我,雖然薪資可能沒有業界的豐潤,但也沒有業界薪資可能起起伏伏的風險和可能面臨中年失業的危機,就是能擁有一個安定的工作和穩定的生活,每次遇到同學時,有些過得好的同學會笑我傻;當然有些過得不好的同學也會羨慕我,但我總是會笑著回答"自己的選擇,怨不了誰,當時在選擇職業時,沒有任何人把刀子架在我的脖子上,而左右我的選擇",既然選擇了,就得愛自己的選擇。
我知道我的薪資有限,所以我選擇過簡樸的生活,食衣住行樣樣都省,因為我知道我沒有多餘的錢可以揮霍,我懂”由儉入奢易、由奢返簡難”的道理,我不會把自己的胃口養大,所以即使沒有輔導課也沒有超鐘點,也能累積儲蓄。
教師的薪資制度,本來就是透明的,薪級是由學歷和年資來決定(用努力和歲月換來的),只要薪級相同的教師薪水是分毫不差,唯一的差別只有在超鐘點費和輔導課費,輔導課費是在下班時間爭議較小,但是超鐘點費確是在上班40個小時內,有人可以兼職,有人就不行。
在目前高中普遍存在的現象,依現行制度,兼課每週最高可到六節,每月可多約一萬元的收入,論語季氏:「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在一所學校裡,真的要造成薪資差距,形成教師之間的矛盾嗎?
國中解決超鐘點的方法就是配課了,近年來,把非學科的零星的課程配給學科教師,自認為完美的處理,根本是沒有將心比心的結果,導致現在師資結構完全偏向學科(必須有學科教師退休才能改變,請問多少年後才能解決?),配課之後有的老師持續上學科拼升學;有的老師很盡力的備課,但畢竟就不是專業,搞得人仰馬翻,而且甚至就只為那那一節配課,若真的不需要專業,中學教師就大可不必採分科登記,連分科教材教法都不同,但為什麼要搞到老師和學生雙輸呢?今年起怎麼能因應12年國教要推動的國中教學正常化教學,教育部正在擬訂「加強輔導國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草案,將從一百學年度起實施,想要配課上學科的老師,可能要有所警覺(修訂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增列未依課程綱要規定排課或未督導教師依規定授課者,該校校長年度考績不得列為甲等之規定,以加重校長落實教學正常化之責任),請問最後是犧牲你還是犧牲校長?
真的沒有一併其他的解決方法嗎? 所以我提出基本鐘點彈性制度:
1.取消超鐘點的制度,每個老師都有一個授課時數的護照可登錄(依照教師授課基本時,每學期可正負3節[精確的數字可再斟酌],本學年欠的,下學年還,但同一學校的同科教師有人正有人負,正負總和>=0,完全沒有佔政府的便宜,只是教師間的互助行為,請人事室認證,政府支持,退休再結清),把整個時間軸拉長,不侷限於一個學年。
2.各科有時數足夠聘代理教師,就聘代理教師。
3.如果若有多餘的時數,可聘兼課人員,支付鐘點費(請近年來退休的老師協助)。4.考慮跨校合聘教師(所有學校都是桃園縣的學校,應該是大家都好才是好),用桃園縣是一個大的國中概念
給桃園縣一個專業的教學環境,讓專業的發揮專業
我不是只會批評,我也會提供意見
提供個人一點淺見,懇請大家指教,我相信方法是人想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