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教師甄選,看似保護有主任資格的人' 但其實不是只要有合格證書的人就可以考' 小學校教評會共五人'(誰敢不聽校長的話)你會看到連教師甄試1000名都考不到的人錄取了我的女兒到妳們學校考' 你的兒子到我們學校考' 互相cover
個人覺得:給教師會如此一搞,給監察院如此一糾正.以後會不會有流浪教師考不上了,
反而會利用甄選主任這一管道給予校方壓力, 變相成為正式老師的途徑啊!
教育處的官員啊,你們可要想想未來"兼任主任"流動辦法.不然儲備主任要做什麼?
想要從事主任也有主任資格的老師,若該校無主任缺, 規定3 年內又要擔任主任,否則資格取消!
您覺得這合理嗎1
提高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