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聞稿
桃園縣學校「自辦教師甄選」大黑洞
55所國中小,假考試?真護航!多名學校傳出早已有「內定人選」!
流浪教師暗訴不平:冤當「陪考生」,花錢又傷心!
日前監察院才糾正桃園縣11所國中小「假教師甄選,行主任調動之實,違反教育部相關法令。」結果,這一週卻仍然看見55所學校前仆後繼繼續違法,雖然桃園縣政府緊急發出公文與這些學校「切割」,但仍制止不了這些學校勇於「假考試?真護航!」的雄心壯志!
◎ 桃園縣政府緊急發出公文,與違法「自辦甄選」學校切割!
桃園縣政府於100年7月21日發出「府教中字第1000288302號」函,聲明:「…倘學校有教師兼主任之需求,由學校就校內具主任儲訓合格證書者聘兼之,或遴聘校內教師代理主任職務。」亦即表態不支持各校以「自辦甄選」行「主任護航」之實!
◎ 「甄選簡章要求特定資格。」假考試,真護航,擺明為特定人選量身訂做
教育部說明:「除法定資格外,不宜訂教師甄選其他資格條件。曾有案例向教育部詢問:「學校於簡章中訂定商經科教師甄選報名資格除具有商業經營科合格教師證書外,尚須持有資料處理科、會計事務科中等合格教師證書。」教育部即指出:「教師甄選應具之資格條件,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等相關法令已有規定,不宜再另行訂定其他條件限制,以保障教師公平受聘之權利,並避免受人質疑。」
就過去案例,經檢舉甄選作業涉有內定不公之傳聞者,教育部督察小組的督察重點之ㄧ即是「甄選簡章是否要求特定資格。」
在這個節骨眼,大家講好一起自辦教師甄聘,之前匿缺不報(多半是主任職缺),現在大張旗鼓「甄選教師具有主任(候用主任)資格者尤佳...」,表面上甄選教師(各校自辦甄選缺額一下子都浮現出來),實際上就是甄選主任,更露骨的說就是教師職缺學校主任編制的分贓,有網友留言:各位老師別傻了,具有主任資格尤佳的學校,擺明就是甄選主任,私相授受意圖明顯!
◎ 南興國小、過嶺國中..等15所學校,為「惡劣版」簡章,不確定缺額,不僅違反教育部相關法令,且嚴重影響錄取者權益
南興國小、過嶺國中、復旦國小、大湖國小、頂社國小、笨港國小、快樂國小、新埔國小、錦興國小、山東國小、三坑國小、楊心國小、文山國小、林森國小、后厝國小等15所,學校在仍沒有確定缺額之前而訂出荒謬之甄選條件,例:
過嶺國中訂出「若遇條件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除聘兼之職務並回任原校教師。」
南興國小訂出「錄取人員須俟本校教師兼主任出缺後,始得正式任用。若屆時本校兼主任並無缺額,則取消本任用案,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三坑國小訂出「本次甄選係佔預估教師兼主任職務缺,須俟原任教師(離職)出缺始予遞補。」
哪有缺額尚未確認就先行甄聘?還要求「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甚至要求「回任原校教師」,不僅違反教育部相關法令,還把報考人的工作權當兒戲!
◎ 流浪老師憤不平,冤當「陪考生」,花錢又傷心!
本會網站湧入大量留言,流浪教師暗訴不平:冤當「陪考生」,花錢又傷心!
網友留言:「如題~流浪教師們別傻了~去應考勞民傷財還一肚子鳥氣,看到有候用或主任資格尤佳的,別碰就對了!!有這種字眼的就是校長人馬準備進駐的學校啦!!別跟著一頭熱~你去糾舉也沒用,因為是上面默許的,開會都不敢發任何資料,隨你們底下的自聘學校去亂搞,吳志揚你的教育政績如何做得漂亮呢?上面領軍,隨校長們胡搞瞎搞,四個字依法行政你們難道不汗顏嗎?丟給各個學校教評會燙手山芋,教評委員幾乎都是一般教師,誰敢得罪國王人馬呢?大家一起發動一人一信投訴總統府馬小九信箱啦~教育界還搞這種不倫不類的白手套遊戲,真是有夠噁心!真是為你們感到羞恥!!」
也有人指出:「這次教師甄選,看似保護有主任資格的人' 但其實不是,只要有合格證書的人就可以考' 小學校教評會共五人'(誰敢不聽校長的話),你會看到連教師甄試1000名都考不到的人錄取了
我的女兒到妳們學校考' 你的兒子到我們學校考' 互相cover,恨阿!」
另1111教職網上更有網友針對桃園縣這次「自辦教師甄選」留言提到:「請教各位版上老師: 我妹想去報考桃園義興國小自辦的教甄, 我看了簡章覺得可能有問題,因為沒有辦筆試, 試教也不是現場抽題, 是事前自行準備ㄧ單元上場教,而且要繳交的個人自傳是考試前ㄧ天交, 隔天就考試放榜, 實在有點擔心, 擔心我妹花了報名費.交通費ㄧ堆錢, 結果根本早就有內定人選, 因為她平時代課薪水少,省吃儉用, 很不忍, 所以想請問版上老師, 這所學校教甄是否值得去報考? 謝謝!」、「關於桃園縣的正式教師甄選,近日數十筆桃園縣正式教師徵選,雖簡章上只寫有(候用)主任資格「尤佳」,但其實他們需要的就是主任。稍早打電話向某校主任禮貌性請教,對方也回答得很保守.....
「請問主任,簡章上雖寫有教師資格,具(候用)主任資格尤佳,但其實沒有主任資格就不考慮嗎?」對方;「基本上~是的」」
◎多名學校傳出早已有「內定人選」!恐有圖利之嫌!
多名學校傳出早已有「內定人選」,例桃園市大有國小訓導主任莊金永將至新明國小擔任輔導主任,元生國小總務林德富將至新明國小擔任總務主任,山頂國小某主任有可能進入大業國小擔任主任,這也已經是眾所皆知的!
按教育部「公立學校辦理教師甄選作業人員相關法律責任一覽表」,在辦理教師甄選的相關刑事責任中,對於辦理甄選作業過程中之「所有人員」,若有「事先約定錄取特定人員之舞弊情事(期約)或收賄」,恐將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第5條第1項第3款、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
「內定」之說早已傳開,現在見光如果100%命中,就真的有鬼,其中必然有詐,桃園縣教師自辦甄聘,搞得如此內幕重重,難怪吳志揚縣長教育施政滿意度老是墊底!
◎桃園縣「自辦教師甄選」大黑洞,本會將送相關單位調查
桃園縣「自辦教師甄選」等於為特定人物開小門,無論是「主任資格」也好,或是「連教師甄試1000名都考不到的人錄取了,我的女兒到妳們學校考' 你的兒子到我們學校考'」也好,都是「自辦教師甄選」的黑洞,本會將檢送相關違法學校送交檢調及監察院..等相關單位調查,更歡迎在這次「自辦教師甄選」權益受損的相關人員勇於收集證據並提供給本會,本會將給於協助。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0.7.26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各校簡章黑幕之處.doc
1111人力銀行教職網討論區.doc
18教育部中小學教師甄選作業督查小組設置要點.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