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id=yiv757930260><DIV>【2010/11/24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學校提報超額辦法,縣府以「假投票 」結束會議,仍未定案!
有關「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經本會抨擊縣府制定辦法是想國小獨厚「主任、英師」免超額,純粹政治考量?,並找了29位校長開會,大家都在看他們怎麼決議 ?
11月18日本會派代表列席,當日詳細會議相關人員的發言狀況整理好如下 ,29位校長僅到場15人,各位可以看看相關人員的發言,最後縣府以「假投票」結束會議,仍未定案!
●●桃園縣九十九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介聘服務小組檢討會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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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99年11月18日 (三) 上午9點30分
地點:義興國小
主席:桃園縣政府教育處 吳處長林輝
出席人員:應出席為29位校長,最後僅15位出席
教師會列席代表:范姜仲宇、蘇俊叡
報告人:蘇俊叡
【前言】
會議開始已逾9點45分,但到場的校長僅12位,並未達開會的過半門檻,在盧校長提醒吳處長出席人數未達半數,經兩人竊竊私語後,仍舊宣布會議開始。
本次會議討論議題如下:
有關「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內容修訂一案,提請討論。
【議題討論內容紀要】
◎吳處長:
今天討論超額問題,依據99年4月6日會議決議,要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今天就算第一次,請大家就學校有何實施問題,提出意見交流。
《 什麼?什麼第一次啊?公聽會的第一次嗎?真是令人無言,難怪本會范姜老師接下來要抗 議。》
◎本會代表范姜老師:
1.因本會理事長及副理事長至高等行政法院及監察院,不克前來,故由本人及蘇老師代表列席。
2.本會重申99年4月6日的介聘會議已有決議:「…保障本縣小學英語教師免超額之部分,惟 須於今年度及早規劃,俟舉辦公聽會廣徵意見並與教師會協商取得共識後…」,而公聽會有其一定規格和條件,若處長剛說的第一次是指這個,我們反對。
3.縣長及教育處對於小一學習英語的政策論述和學理基礎我們看不見,而有多位學者及教育部出版【爸爸媽媽放輕鬆】教養手冊中皆傾向小三以上是較適當時機,過早學習可能導致學生自信心摧毀,提早放棄。
4.本會也於188所國小的問卷調查中,收到103所回傳,近九成均反對主任及英語教師的保障。
5.中教司司長張明文提出「科科等值」,如今獨保障英語教師,對其他各科是否也得保障?
6.訂定此一超額辦法,已經有逾越法律授權及行政程序法之虞,希望與會者謹慎決議。
◎江校長榮華:
1.教師會新聞稿的預估超額教師人數,危言聳聽,近年都控制在100名以內。
《 江校長應該是在指正桃園縣政府吧,因為我們所引用的是來自於五月份縣府所公告的資料, 不過他如此有guts直接嗆縣府,我喜歡!》
2.訂定超額辦法只是個原則,各校狀況不一,不一定要完全遵照。
《 真是令人完全認同的論述,不過接下來吳處長的觀點,似乎與他有所出入喔!》
3.國教法中校長有聘用主任的權力,所以希望能保障校長任用的主任(或許是從他校聘任的),保 障期限可與校長任期同。
《 我想江校長應該誤解國教法第十條的內容:「…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並不表 示可以從他校聘用主任,不過本會也提醒,之前的會議,本會也說明有條件的保障主任及非自願超額教師,和新進教師是可以納入考慮的,但似乎均未能在會議中發酵及聯服小組的討論。》
4.英語師資的養成,教育處應釋出利多,而小一開始學英語,政府的政策也減輕了家長的負擔。至於保障英語教師,教育要有實驗性,才可能有更大的進步空間。但是想想各科都有專長,似乎應多方考慮。
《 本會主張的是,不應因人設事,隨政策的改變而不斷的修正法規,不同的主事者,有不同的政策,如此不就有修不完的法了嗎?更何況我們並沒反對過小一學英語,但就各個向度來看,未能準備好就貿然的全面實驗,我想大家也知道這結果將會是浩劫或是多贏?》
◎ 盧校長有亮:
我們應該將主任及英語教師分開來談,英文教學的部分,我們有時空背景的需要,以及提升孩子的競爭力。我要求老師給兩年的時間去接觸英文,屆時各班自己要能教英文。
《 我們也認同英語這門學問隨著時勢的需求更顯重要,至於是否得強迫老師學習英文,這是值得探究的。根本的解決之道,仍希望從師資培育開始,就如同國中體育老師,能因為學校英語師資不足,就要求得去修英語教學學分,然後教英語嗎?我們清楚當初每位老師自己選擇的必定是與自己興趣或專長相關的科系,豈可一味強迫呢?》
希望教師會氣度要大些,不要每次都吵,因為當校長不在時,有許多是要主任處理,甚至處理到很晚。
《 盧校長大概有好一陣子沒當教師了,學校果真只有主任在忙嗎?級任老師隨時得接聽家長的詢問電話,對學生得心理輔導甚或與家長意見交流,難道這都不重要,這都不花時間嗎?本會也提出,最近桃園縣的校園不平靜,有幾位主任出了狀況,請問如此還要如何政策延續?是不是學校就得關門了?所以誰的氣度大,誰的氣度小,自然顯而易見。》
◎ 王校長朝貞:
不論從法治、學理或政策,我都不是很了解,不過我在學校提出詢問過年輕的及資深的老師卻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各校狀況真的不一樣,而教師會提出的調查結果,似乎應該要增加質性研究才能讓調查更真實。
《 本會提出此一問卷調查歡迎校長們一起來做,也要請教王校長,目前生活中每樣調查,請問都有質性研究的報告嗎?更何況我們在問卷中,也請各校敘明贊成或反對的原因。我們清楚碩士論文的問卷,有些不也只是勾選罷了,而且取樣也是有限。真不知王校長是否能提出一套版本供我們見識見識,否則淪為空談,令人貽笑大方。》
◎ 張校長明侃:
當時師專的培育,的確科科重要,英語師資的部分是否可以思考採考用合一制。至於學校缺主任的問題,個人希望能保障。另外,看了教師會新聞稿中:「…預見29位校長將成為政治服務的白手套…」,感到痛心。
《 白手套事件,到底是不是真實的,請各位往下看就知道了,不過張校長是最後沒舉手的兩位校長其中之一。》
◎ 家長會鄧代表:
小一開始上英語,是用政府的力量讓窮人翻身的機會,至於保障英語教師,應該制訂落日條款。
◎ 吳處長:
超額辦法訂定,是有其約束力的應當遵循。
《 看來有許多校長仍覺得各校狀況不一,應由各校自行決定(請見江校長的論點),與處長的看法相左喔!》
我們最後來做個假投票,看這個辦法是(1)回學校決定還是 (2)在此定超額草案,文字再修正。
14票贊成 (2)的方案。
3.會後我們針對公聽會的規格再與教師會談談。
《 什麼?假投票?那今天的會議也是假的囉?又何必召開此次會議浪費時間,直接辦公聽會不就得了?至於假投票一事,其實只有13票贊成(PS:吳處長的算數能力還真瞎!),除了張校長沒舉手外,尚有蘇校長也沒舉手,所以我們預測的白手套事件,由此就能一窺真相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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