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應回歸正常教學
不可把藝能科拿來上國英數自社
樓上貼這有何用!哪個學校的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不知道這個公文與規定!
桃園縣最糟糕的是明知故犯,而教育主管當局卻偷懶,只是坐在冷氣房發公文,對學校的違規行為視而不見!貼公文有用的話,哪來違規的學校?
其實只要請學校出具家長簽了名的第八節補救教學同意書供查核,再核對開班數量是否與同意上第八節的人數相符,以及查核第八節編班方式即可知學校是否依法行政。學校寒輔暑輔知道要發調查表徵得家長同意,第八節卻不知道必須先調查再開班?各國中的作法實在太荒謬,太可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