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桃園縣國中教師的無奈心聲
我要表達的無奈,其實是縣內許多國中老師的無奈 (詳細貼文請參考桃園縣教師會言論廣場http://www.tyt.org.tw/talk/MainShow.asp?Num=8104&FBTitle=言論廣場&forumid=58&page=1) ,長久以來,桃園縣的第八節課輔,普遍是不問家長意願,於註冊單上直接收費的奇怪現象。學生如果不想參加,還是要先繳費,然後需有家長簽名,並經導師、訓導處……校長各處室詢問、書寫意見,還不一定能獲得同意。就算同意,也要承受第八節普遍在上進度(新課),自己所受課程不連貫的後果。有些家長原本對小孩的第八節時段另有安排,一聽說要上進度,也只好配合參加。這其實是違反縣府「第八節務必落實正常化教學,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的規定。
縣府曾於100年1月28日發府教中字第1000037830號函給各縣內國中,重申各校進行寒、暑假及第八節課後輔導時,務必落實正常化教學,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結果呢?時間進入下學期,而我和外子的兩所國中,違規一如以往,基層老師、學生、家長根本也不知有此公文。
其間,100年3月21日,全國教師會發文教育部,建請教育部全面檢討現行中小學課業輔導與正課混排、上新進度、未尊重學生之意願等亂象。
縣府則又於100年6月16日發府教中字第1000232725號函給各縣內國中,重申各校進行寒、暑假及第八節課後輔導時,務必落實正常化教學,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結果呢?還沒開學,尚不能蓋棺論定。但方法沒變,會有用嗎?有些註冊單發得早的學生家長反應,情況果然又和以往一樣。
公文未列罰則,公文未公開給全校師生知道,行政單位自己怎會去檢舉自己?老師也不會知道自己配合學校,違規上新課,是會被懲處的。如果知道,一定不會想砸了自己的飯碗。我是基層老師,相信我。
本人從暑假開始,就不停地為第八節正常化在做努力,先是建議學校高層,再反應到縣府,然後是總統信箱,然後是媒體。其中不間斷的,就是在教師會言論廣場上留言,和大家交換意見。這中間,真是挫折不斷啊!先是學校高層不同意,再來是縣府的「未敘明校名及違反規定之具體事項」而未加以查察,後來列出校名和具體事證,也還是沒有查察,就回說已處理了……
我最大的困難,竟是---要如何去說服這些官員?相信我,我不希望看到任何人被懲處,預防勝於治療不是嗎?第八節違規的現象在桃園縣是如此的普遍,教育局若推說不知情,也未免太離譜。少數、特定學校被揭發(如仁和),事後證明,也無法改變普遍的違規。
我本不是好事生非之人,若出面揭發自己學校違法,上層靠關係,未必會有事,而自身則不知要受多少不認同的歧視眼光,且可能對情況毫無幫助。因為只針對特定學校查察,可能對該校造成負面影響,成績好的學生流失到強迫上第八節課的學校去以後,大家反倒會認為當初的變相作法才是對的呢。
若教育局真要整頓此事,又何難之有?直接發文給家長,若學校不問家長意願,直接要家長繳費者,校長要記過;老師若言及(或果真)第八節上進度,脅迫學生參加者,老師要記過,懇請家長檢舉違法。試問,情況能不改觀?就是要不要真整頓罷了!
開學在即,此攸關師生權益的大事,請縣府或教育部拿出魄力來,不要再拖了。若果真付諸執行、整頓,令所有校長、老師都必須乖乖守法,各校不再惡性競爭……我衷心感謝,也能專心上課去了。
末尾附上言論廣場上「家也有國中生」家長的話:想要孩子參加的家長還是可以讓孩子參加,問題是不想參加的要有不參加的權利。第八節依法是個人自由,不是義務教育的一部分,也不是多數決。學校是依法不能排新課,否則是剝奪個人選擇上不上第八節的權利。反對強制上第八節的人,並沒有剝奪想上的人的權利。至於第八節上新課,本來就不是任何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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