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發送表
編號
學校名稱
學生年級
代申請教師
金額(新台幣)
核發日期
簡要敘述
備註
100115
興仁國小
五年級
王惠美老師
5000元
100.09.28
家中變故積欠債務,無力支付生活相關費用,生活急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