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教育局新聞稿100年9月29日:
有關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辦理教師市內介聘作業
取消各校自辦介聘(教育局說明稿)
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辦理教師市內介聘作業,各校自辦介聘部分,因教育部函示與現行規定不符,故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決定於近期內召開市內介聘相關法令修訂會議,朝市內介聘採各校委託教育局統一辦理的方向調整,取消各校自辦介聘的作法。
於100年9月14日函請教育部就相關法令釋示。經教育部於9月21日函示,依<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規定,現職教師介聘之作業方式,是由現職教師經教評會決議,由學校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組織之委員會申請現職教師介聘。因而認定本局所訂要點,可由各校自行辦理市內教師介聘之作法,與上述規定不符。
惟現階段,仍尊重教育部解釋,因此將配合教育部函示內容,儘速召開會議,修正教師市內介聘相關規定,取消各校自辦介聘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