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立法委員諸公們認為台灣有很多學校危樓,必須補強!
今年暑假開學後,各縣市首長接到命令執行時,態度卻很強硬,說做就做,且不得延誤工期,違者學校要接受處罰!
因沒有給學校充裕時間安排學生的上課教室!
造成學生在吵雜的環境中上課!
此時家長抱怨聲浪四起,要求學校在學生上課時不能動工!
因此造成工期延誤,我們偉大的吳志揚先生卻要處分學校...請不要把責任推給學校!
請問:
1.偉大的執政單位....你是要學校怎麼做...耐震工程如果是有計畫的..為什麼挑在暑假開學後通知執行...為什麼不在寒暑假動工?這分明是縣府只為了上級命令,強押學校單位執行!不給第二句話!不顧學生權益!不執行或延誤工期,皆要處罰學校校長!這對辦學認真的校長而言,實在不公平!
2.已經挖一半的工程,因為學生受教權益損失,工程只能在假日施工,此時的建築耐震度,不就比還沒動工時還遭!
請教師會發揮您偉大的功能吧!請真正為學校發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