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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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3122
聯 絡 人:陳惠心、林奕均
受文者:桃園縣各級學校工會支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一○○桃縣教工字第060號
附件:
主旨:為使本會組織發展更趨健全,懇請各校支會長至本會新建置之網
頁登錄填報資料,並請尚未選出支會長之各校支會逕行辦理補選
,詳如說明段。
說明:
ㄧ、依據本會章程第30條「本會於組織區域內得設立學校支會,該校會員達3
人以上時,由會員選舉1名學校支會會長。」
二、又依據本會選舉辦法「第6條學校支會會長之選舉,由學校支會ㄧ般會員中
選任之。」、「第7條 學校支會會長之任期為1年,得連選連任。學校支
會會長出缺時,學校支會應於1個月內立即辦理補選。」、「第8條學校支
會會長選舉由各學校支會辦理,並報本會備查,必要時本會得派員監選及指
導。」
三、本會(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新網站(網址:http://www.teu.org.tw)已於
100年11月1日起正式運作,為使本會組織發展更趨健全,請各校支會長
協助至本會網站【填報支會長】相關資料。
四、尚未選出支會長之各級學校支會,請原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分會長)協助,
儘速逕行辦理補選。(得至本會網頁→左欄點選→【支會長填報一覽表】查
閱)
五、若已完成選舉之學校支會長,請至本會網站→左欄點選→【填報支會長】資
料。(100年4月14日之各校選舉結果,得至本會網頁下方之【工會訊息】
查閱)。
六、若已【上網完成】「填報支會長」登錄的學校支會,請忽略本文。
七、感謝各支會的協助與配合。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工會支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上e-mail寄送)、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彭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