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四次臨時(原1-7臨時)理事會議議程
時 間:100年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至16:00)
地 點:景庄休閒農場【桃園縣平鎮市關爺北路147之1號】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出席人員:本會理事
列席人員:監事、後補理監事、本會幹部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一屆第六次(臨時)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3-4)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0年12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二(P.5)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福利推廣部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三(P.6-12)。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
提案二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議本會101年度工作計畫。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計畫如附件四(P.13)。
辦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決 議:
提案三
提案人:總幹事
案 由:請審議本會101年度預算。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預算表如附件五(P.14-15)。
辦 法:審議通過後,先報主管機關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提案。
決 議:
提案四
提案人:選舉因應小組
案 由:審議刊登「被推薦教育合作候選人」報紙廣告案。
說 明:1.依據本會12月8日「選舉因應小組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2.刊登報紙十全版,各報之費用彙整表如附件六(P.16-17)。
辦 法:請討論是否刊登?刊登何報及日期?
決 議:
提案五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請審議本會自101年度起逐年提列足夠之準備金(會務發展基金),其金額為收入總額
之4%。
說 明:1.依據工會財務處理原則第22條工會應逐年提列足夠之準備金,其金額由理事會訂定,
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2.參照桃園縣教師會之會務發展基金其金額為收入總額之4%。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提案六
提案人:高孟琳理事
案 由:建請縣府適度增加公立高中,以解決縣內公立高中職班級學生人數過多及國中生就讀公
立高中職比率過低問題。
說 明:1.本縣公立高中職數長期不足,致其他縣市班級學生數早已降至42人(高中)和40人(高
職),而本縣卻始終維持45和42人。
2.依全教會高中職委員會發函教育部之回文(如附件七,P.18)可知,近年內教育部仍無意
解決此學生數過多之問題,故請由縣府端著手改善。
辦 法:如案由。
決 議: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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