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組工會答客問(一)
問:政府是否仍持續的、堅定的在保障教師的權益?
答:全國有上萬教師想退休而不得退休,退撫金提撥率錢已被片面增加,互助福利已被片面取消,教師節放假已被取消,中小學教師研擬課稅將變相減薪,退休養老利率18%研擬取消,考績比例研擬設限,子女教育補助研擬取消,有縣市不發教師考績獎金,..
問:教師組工會陳水扁總統與行政官員的態度如何?
答:陳水扁擔任立委時質詢「教育部以『教師不是工人自不得擁有組織工會的權利』為由強烈反對教師組織工會,表面上堂而皇之是怕影響學生課業和權益,實際上卻是屈服在私校董事會的壓力下,剝奪教師的工作權保障:教育部莫再逆著潮流行事,還給教師組織工會的自由!」,相信陳水扁立委與總統言行是否一致值得檢視。
行政院游院長與教育部黃部長在與全國各地方教師會理事長與幹部座談會時,公開明確支持教師組織工會。今年3月24日勞委會主委陳菊在立法院表示,教師與公務員能否組工會,勞委會基本上是同意、認同。
問:何謂勞動三權?何謂勞動三法?
答:勞動三權是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勞動三法在台灣是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
問:您相信教育部官員、教育局官員仍積極而堅定的維護教師的權益、尊重教師嗎?
答:這幾年這些高高在上的官員如何對待基層教師,如何尊重基層教師、如何說一套做一套,大家有如冬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頭。
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教育部長黃榮村對一群高國中校長說,大學教授授課一小時得先做研究十小時,基層教師教一節課,事前準備多久?接著他以台語說:「嘜犯人騎(意指別惹人批評)、敗壞自己名聲。」
臺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九十二年四月八日在議會反對教師有罷教權說,「教師固然可以追求權益,但絕對不能拿學生的受教權開玩笑。」,此種言論有如認定基層教師如果罷教,就是自私自利的、沒有良知良心,為追求權益拿學生的受教權開玩笑,吳清基教育局長是如此維護教師的權益、尊重教師?
台灣的教育行政體制是最典型的「口是心非」型態,口口聲聲職業無貴賤,但思想骨子裡卻瞧不起「勞工」,不願意承認全世界普世的價值-「凡受僱者都是勞工」,台灣教育的技職體系會成為邊緣角色,教育行政官員要負最大責任。
問:教師適用工會法後,現在擁有的權益是否將被剝奪或減少?
答:教師的薪資待遇、退休、撫卹、進修、參加教評會及校務會議等係由法律明定,不因有了工會而改變。以國營事業中華電信為例,適用工會法時,員工的公務員身分沒改變,其工作條件不但沒有變更,反而透過工會組織爭取更多的權益。
勞動三權是法律保障受僱者的,教師適用工會法只是「增加教師勞工的身分」,不是「改變教師原有的屬性」。
問:教師組織工會就成為勞工,工作條件及社會地位是否將大為降低?
答:教師的薪資、退休、撫卹、進修等工作條件係由法律明定,不因有了工會而改變,唯一改變的是以後雇主政府要變更現行的工作條件應該與教師工會協商。
由於成立工會,像教師退休制度修正、退撫基金投入股市、九年一貫課程、教師分級等政策變動,教師的心聲才會被官員認真傾聽。
至於社會地位高低與有無工會毫無關係,只要教師專業受到尊重,工作表現受到肯定,自然會有高度社會地位。
問:教師組工會,教師之間是否已有共識?
答:教育部長黃榮村在去年十一月教育文化委員會報告「在本部委託世新大學民意調查研究中心九 月上旬及下旬進行的兩次電話民意調查中,超過七成的教師及半數的一般民眾均認同教師組織工會,此項共識大致已形成。」
去年九二八教師大遊行四個訴求:「團結、尊嚴、工會、協商」,十萬教師在「工會」的旗幟之下遊行與社會對話,這是最真實的民調。
問:罷教是否會犧牲學生的權益?
答:教師(本身多數也是家長)與學生雙方本是同生共榮的,教師輕易罷工等於和多數受雇者為敵,並且罷教是要經過教師自己決議通過,以台灣教師的良知與素質,是否會犧牲學生的權益且未能支領薪水?教師與社會大眾應對全國所有的教師有信心。
如果教師工會為了抗議學生成為「教改白老鼠」而像日本教師工會「日教組」一樣走上街頭罷工,難道不是代表教育良心?不該得到家長及社會大眾支持嗎?(去年德國柏林一次教師罷工,許多家長和學生都紛紛加入)
問:教師工會是否只爭決策權,不顧及教師專業成長?
答:英國、美國、德國、日本等先進國家教師工會,不僅引導制訂教師專業標準,更積極推行教師進修活動。有專業、有會員,自然有影響力,更何況取回「教師勞動權」是失而復得,是拿回被剝奪數十年的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