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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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侯振輝、邱芳穎
受文者:如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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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23日
發文字號:一○一縣教師字第011號
附件:桃園縣教師會101年度第一次特殊教育委員會會議計劃
主旨:本會召開101年度特殊教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101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會議時間:101年4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16:30。
三、會議地點:中壢市新明國小行政大樓二樓校史室。(中壢市中央西路二段97號)
四、請各校理事長於101年4 月9日 (星期一)前,推派 貴校擔任特殊教育班(含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資賦優異班以及學前特教班)之會員教師參加。
五、出席本次會議請 貴校給予公假處理,代課費由本會核
實支付。(※代課鐘點費申請表,請事先傳真至本會憑辦,【正本】請於會議當日繳交。)
六、其餘事項詳見附件計劃。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本會各級學校教師會(含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上e-mail傳送)、本會特殊教育委員會
理事長 羅焜榮
發函-011(附件一).doc
發函-011(附件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