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校終於在平和的情況下選出下屆合作社的理監事:
但......有位女同事對(同仁的退社)不以為然................
直說......我們學校的章程規定.學校的同仁是不可以退社的.
邊向合作社理事主席質疑.還在選單上畫大X.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
有位同仁也向他質疑.本校合作社的組織章程在哪?(上屆沒交接)
入社時有否寫入會申請書?(沒有一位同事有寫過).......
請大家幫幫忙:那位女同事已經不止一次大聲疾呼(學校老師是不可以退社的?)
實在是看不下去了.......
1.學校的合作社章程有這麼大的強制力?(老師是不可以退社的.因為本校在老師入校前合作社已為老師繳交股金10元)
2.若是理事和監事的當選人有重複.該如何決定當選的順序?(若同事有質疑的情況.是否依照章程?還是本屆理監事決定?
還是交由校長決定?)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