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觀樓主與以上回話,個人覺得以上談論內容並非縣內教師介聘敝端的真正重點,各位應了解教師工會在縣
內教師介聘真正想努力達成的目標---各校別違法藏缺,依法開缺才是正途,對於公告前開缺學校應鼓勵,建
議樓主去查查哪幾間學校未依法開缺才是縣內"教師"介聘的重點
2.過去佔去各校多數缺額並為人詬病已久的是一直出現主任介聘空降的方式,這些"教師"不經教師介聘,以主
任身份之特權空降,這是縣內教師介聘缺為何這麼少的原因之一,更是各位該探究的重點,因為這才是樓主與
以上諸位強調的重點---特定人選,特殊管道,和校長講好也不比序就飛過去... (縣教師工會的努力,在本論壇
監察院函可見一般)
3.縣內教師介聘採繳交志願表及積分表方式,依各校教務處計算缺額送交教評會說明開缺狀況,再將缺額送至
聯服會,樓主與以上諸位之疑慮實為多餘,樓主把校長權力說的像皇帝一般,似有過於神格化,,開不開缺,同不
同意,得經教評會通過,不需把校長神格化,不必把教評委們的付出說得一文不值
4.縣內教師介聘: 問題老師,風評不佳的老師會被錄取嗎? 樓主上開諸位教育同業工會的老師來路如何不是重
點,重點是他們都很幸運,也許有些老師真的是讓學校相中,提早在第一次就開缺,也許是手氣好,也許是緣分,
5.哪個校長和教評委敢做學校的罪人? 隨隨便便就讓一個老師進到學校 , 如同以上某位前輩所說甚是,缺早就
決定好的,不是校長給的,而是命中註定的,所以樓主的疑慮真是不需要
6.各校缺額是否開在第一次或是第二次,各校教評會依各校有所考量,在時間差下做一決定,本屬正常運作模
式,積分高,志願對,才有機會對准開缺學校的缺額,黑箱的成份不高,就算校長想黑箱,教評會的功能呢?現在
是什麼時代,難道是可讓校長一人決定的嗎?難道教評會是可以讓校長一人操控的嗎?哪個學校還會如此呢?
7.強烈建議樓主至 [主任介聘疑雲] 發表高論,以充分顯現您自以為是的素質,我們都會為您拍拍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