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校長 迷失於選舉而非理念
校長遴選將成世俗的公職人員選舉一樣,拜票、拉票、託關係說情;
囿於一張票一世情的迷失,要去向老師、家長代表拜票,欠他們一個人情,以後要還 !
當了校長之後就不敢要求他們,怕連任沒希望;這是候選人本身的迷失。
老師威脅校長「你還要不要選?」則是老師的人格缺陷。
50歲就求退,這其實也不是壞事,促進新陳代謝呀!
現在不是流浪教師很多嗎?
讓更多年輕人來當老師、當校長,退下來的老師、校長可以擔任教育志工,
甚至可以擔任「教育視導」志工,共同協助推動學校教育,豈不更理想?
怎麼可能是「人才損失」呢? 校長遴選制度「進步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