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F
電 話:03-4283122
傳 真:03-4283397
聯 絡 人:林奕均、陳惠心
受文者:本會各學校工會支會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一○一桃縣教工字第092號
附件:一、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二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摘錄
二、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代收「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會費之會員繳費名冊
主旨:有關本會加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之會費收取案,詳如說
明段,請查照。
說明:
ㄧ、依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章程第九條:「工會加入本會申請
程序:須經申請人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
二、本會業於101.05.19召開第一屆第二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經民
主程序,多方討論後決議:「暫時以外加方式協助收取全國教師工
會總聯合會會費,並持續促請其修改章程以權數方式收取會費。」
,如附件一。
三、請各校支會長轉知有意願繳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101年會
費(每人200元)之教師,於7月31日前填寫附件2之表單,由
本會代為收取後,代為轉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若有特殊
情形請主動與本會聯繫)。
四、本案處理經過及相關詳細說明,已透過本會電子報及本會季刊(教
育桃源工訊第三期)轉知各會員,並公告於本會網頁,歡迎會員隨
時上網查詢或來電(4283122、4280368)詢問。
正本:本會各學校工會支會
副本: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本會組織發展部
理事長 彭如玉
桃縣教產工092-附件1.doc
桃縣教產工092-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