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yiv1915158869header>屏東縣教產工會暨教師會電子報第 159 期
◎ 訂閱網址:http://www.ptta.org.tw ◎ 發報時間:2012-05-17
</DIV><DIV class=yiv1915158869breadcrumbs>Home </DIV><DIV class=yiv1915158869middle><DIV class=yiv1915158869TadNewsPaper_content>根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之規定,教師於寒暑假應返校的事項有二,其一是「返校服務」,二是「研究與進修」。兩者合計之日數是二至七日(請注意,是指整年二至七日,而不是一學期二至七日)�� �
屏東縣教師會已於九十六年與縣府教育處完成協商,其重點在於確切的日數須經校務會議決議通過。
以上提到的相關規定和函文請見附檔。
基上,寒暑假期間若學校把要求學生返校打掃的日期也定為教師返校服務日,全校教師當然有義務督導學生打掃。反之,未兼行政教師當然沒有義務返校督導學生打掃;即便學生返校打掃日也是老師返校研究與進修日,老師也無義務督導學生打掃。
如果有學校做出不合法令的行政行為,請該校會員(教師)向我們(包括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在內)反映,我們一定會為會員(教師)維護合法合理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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