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
我也碰過類似的事(採購總金額比版大的金額高出許多)
蒐集許久提出的採購需求書單被換,校長和廠商把我叫到校長室
客氣的問我 : 這樣OK嗎
鄉愿的我,自然是回答,OK呀!
但是仍然堅持了幾套台灣麥克的書
後來
廠商果然沒有比照一般大量採購的狀況,建檔完畢後才送到學校
價值數百萬的書,就由我一個人貼標、建檔、上架
學校行政對於我龐大的工作量
不聞不問
(我沒有兼有給職行政,但是小校大家都會兼一點無給職的行政工作)
當時要不是真的對推廣閱讀有熱情與興趣,
曾想過放棄
至於你問的校長是不是有權利
我的回答是
校長的權利是你給的 ( 如同我當時一樣)
採購有一定的程序
一般來說
由使用單位提出需求
而圖書的使用單位為全校
理論上
不會由校長一人提出需求
也就是說
採購之書單應需要有校長以外的其他單位人員背書提出需求
再走完採購程序
方為合法
希望有幫忙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