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5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DIV><DIV id=yiv1049968103globalContainer class=yiv1049968103uiContextualLayerParent><DIV style="MIN-HEIGHT: 100px" id=yiv1049968103content class="yiv1049968103fb_content yiv1049968103clearfix"><DIV><DIV id=yiv1049968103mainContainer><DIV id=yiv1049968103contentCol class="yiv1049968103clearfix yiv1049968103hasRightCol"><DIV id=yiv1049968103contentArea><DIV>【會議報告】桃園區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3次會議
</DIV></DIV></DIV></DIV></DIV></DIV></DIV></DIV>
●●桃園區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第3次會議-會議報告●●
==========================================================================
時間:101.7.23 (一)上午9時30分
地點:桃園縣政府15樓教育局會議室
主席:教育局吳局長林輝
出席:連江縣政府教育局代表、武陵高中林繼生校長、中壢家商徐明廷校長、永平工商黃嘉明校長、壽山高中陳勝利校長、八德國中黃智偉校長,本會代表內壢高中高孟琳老師、政策部蔡南強老師,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陳耀東副理事長、鄧敦仁總幹事。
報告人:本會政策研究部主任蔡南強
會議結果摘要:(本報告僅記載會議決議重點,文字定稿以教育局提交教審會審議後之正式公告為準)
案由一:有關桃園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服務學習幹部積分採計實施要點(草案)乙案,提請討論。
決 議:(摘要如下)
1. 服務學習幹部積分可採計之類型公分三類:班級內幹部、自治市幹部、社團幹部。
2. 班級內幹部可採計積分者,每學期每班至多10名。職稱分別為:班長、副班長、學藝股長、風紀股長、康樂(體育)股長、事務(總務)股長、衛生股長、輔導股長、環保股長、資訊股長。
3. 擔任班級內幹部以學期為單位,不論其職務,凡任滿一學期,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得2分。
4. 班級各科小老師不得列為幹部,表現優良者期末另以嘉獎獎勵之。
5. 自治市幹部職稱及工作職責可依各校慣例施行,惟可採計積分者,每學年至多3名;且以學年為單位,不論其職務,凡任滿一學期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得2分,於期末由學務處核章認證。
6. 各校為提供多元學習,利用彈性節數等時段所開設之各種才藝類、學藝類、體育類、休閒類及男女童軍團等社團,採計積分之社團以班級數規劃為原則,至多可採計班級數*1.2倍之社團,18班以下學校如有特殊需求,得另案報教育局核准。
7. 20(含)人以上社團可採計積分之幹部至多2名,19(含)人以下社團採計積分之幹部為1名;幹部職稱為社長(副社長)、隊長(副隊長)或團長(副團長)。
8. 同一名學生每學期可同時採計班級內幹部、自治市幹部和社團幹部之積分,惟幹部積分三年累計最高得4分,超出之積分不得併入志願服務或其他多元學習表現項目。
9. 同一事蹟不得重複採計積分。已獲採計「服務學習幹部積分」之事蹟,雖可另以記功嘉獎獎勵之,但該次記功嘉獎之積分,於品德表現項下不得重複採計。
案由二:有關桃園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實施要點(草案)乙案,提請討論。
決 議:文字修正後通過。
案由三:有關本縣設置「體適能檢測站」乙案,提請討論。
決 議:以各國中自行檢測為原則,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重考生、同等學力與跨區生等,仍以自行返回設籍學校檢測為原則,本縣不另設體適能檢測站。
臨時動議:
配合案由一及案由二有關「服務學習幹部積分採計」與「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採計」,請調整「桃園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請討論。
決議:(文字修正部分,摘要如下)
1. 多元學習表現(備註2):100年入學國中之新生,七上、七下品德表現之懲處部分不列入積分採計之計算範圍。
2. 多元學習表現(備註3):擔任班級內幹部、自治市幹部、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得2分;志願服務學習時數,每1小時得0.2分。
3. 多元學習表現(備註4.才藝表現):增列(4)由鄉鎮市辦理者,應註明教育局核備文號,否則積分不予採計。
4. 有關多元學習表現(2.品德表現)之「符合銷過後無記過(含)以上紀錄者」得4分,是否依據教育部建議之原則,修正為與「未記過學生」同樣均得6分?將另行提交教育審議委員會討論後決定。
5. 民眾連署擔心部分都會型國中班級人數較多,會影響擔任幹部機會,故建議多元學習表現中「擔任班級或學生幹部」或 「自願服務學習時數」 可擇一或重複採計,此部分經討論仍維持原案,分別採計。
散會:約下午12時45分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網站:http://www.teu.org.tw/
會址:桃園縣平鎮市中豐路236號(1樓)
電話:03-4280368、03-4283122
傳真:03-428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