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gmail_quote>又叨擾各位會員了--回應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稱全教總)101.9.3之文宣
全教總又撒文宣到基層學校了,只針對桃園縣,同是被宣布出會的還有「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他們的基層卻沒有受到這樣的「待遇」!
看起來基層老師對於全教總這樣遍撒矛盾百出的文宣已經懶得理會了,也沒什麼反應;不過,既然人家已經點名我們了,我們也就簡單回應ㄧ下囉!以下是本會文宣部主任邱儷萍所寫的回應,供各位參考!
●●又叨擾各位會員了--回應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以下稱全教總)101.9.3之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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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文宣部主任邱儷萍》
近來,全教總又廣發了一分文宣,聲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稱本會)已出會,並說明了幾項原由,在此,我們向各位會員再次述說本會的立場,對於已繳全教總會費的會員也做了以下的因應:
一、1.全教總說:要有人要有錢才能更強大,所以要依各會實際的會員數來收費
2.本會回應:
「要有人要有錢才能更強大」,全教總如此,地方教師工會何嘗不是如此?
唯一不同的是,地方教師工會努力到校宣導並直接與老師們互動,基層老師有了認同便願意繳交會費,然而全教總只願意搭各縣市教師工會 的「便車」,坐在辦公室「等著」各縣市教師工會繳交「令他滿意」的錢,問問基層老師何時看見全教總願意下鄉逐校與老師們互動、宣導?沒看見!尤其是最近發生的成績考核辦法惡修,基層老師ㄧ定很想與全教總高層面對面並請教全教總高層為什麼會顧得如此「ㄌㄧ ㄌㄧ ㄌㄚˋㄌㄚˋ」?
目前本會所加入的兩個上級組織─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及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在本會辦理許多活動和議題時(諸如向縣政府陳情提高國小編制、與教育部對談團體協約內容的會議、向立委陳情團約雇主定位不明、向監察院糾舉光明國小案、協助國小提高編制的家長連署…)桃產總及全國自主工聯總能情義相挺,這樣的上級組織對照顧基層工會是有具體行動的支持,我們加入就更有意義也很值得!可惜的是,全教總從不檢討收取比例過高的會費已經壓縮了各基層工會自身該有的運作經費!
二、1.全教總說:桃教產一路都參與全教總的籌備工作,在全教總成立後,也一路參與全教總的運作,並自100年7月起,使用相當於7500會員的15權會員代表數。
2.本會回應:這證明了全教總從籌備到成立,本會善用這15權會員代表數,始終盡心盡力的幫忙全教總。而全教總卻沒有向各位說明的是:那時,所有的縣市都無須繳費!
三、1.全教總說:由於桃教產迄今未依其實際會員人數繳交全教總的會費,本會依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及章程規範,自101年9月1日起將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視同出會…
2.本會回應:依據全教總〝出席本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名單暨權數】〞會議議程,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繳費人數為2600人,臺南巿教育產業工會繳費人數為7800人,這麼〝整齊〞的數字、這麼〝漂亮〞的數字,真的有依其實際會員人數繳交嗎?
全教總高層口口聲聲依其「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卻忘了本會也有「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全教總高層發這封信等於怪罪當日作成決議的「會員代表們」!
四、對於已繳全教總會費本會會員的因應:
待全教總退費後,將會徵詢個別會員的意願,這二百元看是要領回或用來折抵本會明年度的會費,都可!
總之,本會一路走來,幫助全教總從籌備到成立,本會也依101年5月19日的會員大會決議「暫時以外加方式協助收取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會費並持續促請其修改章程以權數方收取會費。【票數:贊成41票,反對2票】」辦理,計算至8月31日,有意願繳交全教總會費的會員僅有491位,已由本會代轉,現在全教總要全數退回,請問該檢討的誰?這個大家應該都明白!
以上叨擾大家了!請見諒!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101.9.5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第一屆第二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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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101年5月19日(六)上午八時三十分
二、地點:平鎮市社教文化中心三樓視聽室【平鎮市環南路三段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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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十四
提案人:理事會
案 由:有關本會加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之會費收取案。
說 明:1.本會處理流程說明,請參閱手冊附件十三(P.37~39)
2.依「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章程第九條辦理。(工會申請加入程序:須經申請人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參閱手冊附件十四(P.40~48)
3.本案為100年10月20日第一屆第五次理事會議之「延期討論案 」,後經101年4月
26日召開之第一屆第五次定期理事會議決議向大會提出建議:「暫時以外加方式協助收取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會費,持續促請其修改章程以權數方式收取會費。並邀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參與出席本次大會說明。」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暫時以外加方式協助收取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會費並持續促請其修改章程以權數方式收取會費。」【票數:贊成41票,反對2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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